辞职拖工资多久算违法

法律解析:

辞职后用人单位一般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超过这个时间支付工资就算违法。实践中,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就可能被认定为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时及时支付工资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工资支付周期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通常情况下,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后,超过一个月还未支付工资,就很可能构成违法拖欠工资的行为。

例如,劳动者小张原本每月15日发工资,他在6月1日辞职,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在6月1日与小张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但如果到了7月15日,用人单位仍未支付小张6月份的工资,这种情况就可能属于违法拖欠工资。

当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

总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后应及时支付工资,超过合理时间未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劳动者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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