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如何办
法律解析: 怀孕前三个月请保胎假领导不批,可先与领导进一步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怀孕前三个月,孕妇身体较为脆弱,有时确实...
临时工辞职不批,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是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若是全日制用工,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即可离职,若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可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需要明确临时工的用工形式。在法律层面,一般分为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也就是说,这类临时工若想辞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只要随时告知单位即可终止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是全日制用工,临时工辞职则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在试用期内,临时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转正之后,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单位,到期后劳动关系即自然解除,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甚至拒绝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等情况。此时,临时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临时工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二是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结果不满意或问题仍未解决,临时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临时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辞职程序,以及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通过这些合法途径,临时工能够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临时工辞职不批,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若是非全日制用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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