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被解除
合同可在协商一致、约定解除条件成就、法定情形出现等情况下被解除。
一、协商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这是最常见且最具灵活性的合同解除方式。当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认为继续履行合同不再符合自身利益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合同履行变得困难,双方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就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因市场需求变化不再需要这批货物,而乙公司也考虑到自身的成本和后续安排,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该买卖合同。
二、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设定的解除条件。比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若承租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当承租方真的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时,出租方就可以依据该约定解除合同。
三、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解除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规定了多种法定解除情形,主要包括: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使得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例如,卖方明确告知买方不再交付货物,或者卖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转卖给他人,买方可以解除合同。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方迟延交付工程,经发包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完成工程,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购买特定型号的设备用于特定生产,而交付的设备型号不符且无法满足生产需求,购买方可以解除合同。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