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怎么处罚?被骚扰了该咋办,还能维权吗?
说实话,这几年“性骚扰”这个词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再是藏在角落里的隐秘话题,但很多人还是懵的——到底什么叫性骚扰?被人开个过分玩笑算不算?微信上发些露骨消息能不能报警?更关键的是,如果真碰上了,法律...
说实话,每次听到“性骚扰”这三个字,我心里都不太好受,不是因为法律上搞不定,而是因为它往往发生在看不见的地方——一句暧昧的玩笑、一次不请自来的肢体接触、一条深夜发来的露骨信息……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可能正悄悄侵蚀一个人的安全感和尊严。
很多人会问:“这算违法吗?能告他吗?法院到底怎么判?”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性骚扰,在中国法律里到底怎么认定?怎么追责?普通人遇到又该怎么办?

先破个误区:性骚扰不是“你太敏感”,也不是“开个玩笑而已”。它是一种以性别为基础的不当行为,侵犯的是人格权中最核心的部分——身体自主权和人格尊严。
在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我国首次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确写入“性骚扰”的定义和责任条款,这意味着,哪怕没有肢体接触,只要言语、文字、图像、动作让你感到被冒犯、被压迫、被羞辱,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法院在判案时,不会只看“有没有动手”,而是重点判断:
上司频繁给下属发“想你了”“今晚一起吃饭吧,别让别人知道”这类信息;同事在办公室讲黄色笑话,还特意盯着你说“你最该听听这个”;甚至在电梯里故意贴近、触碰身体……这些,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性骚扰。
很多人以为性骚扰只能“私下解决”或者“忍一忍算了”,其实不然,根据实际情况,法律责任分三个层次:
民事责任: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这是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受害者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人格权,要求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就有个案子,女性员工长期被主管言语骚扰,法院最终判赔3万元精神损失费,并责令对方书面道歉。
行政责任:拘留 or 罚款
如果行为比较恶劣,比如偷拍、猥亵、公然侮辱,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5到15日拘留,或罚款,这种属于“非刑事但违法”的情形。
刑事责任:构成强制猥亵罪,最高可判五年以上!
别忘了,有些性骚扰已经越过红线,变成犯罪,比如强行搂抱、摸大腿、隔着衣服触摸隐私部位等,可能构成《刑法》第237条的“强制猥亵罪”,一旦证据确凿,是要坐牢的!
所以别再说“没动手就没事”了——法律早就不是那个沉默的旁观者。
去年我在上海代理过一个案子,印象特别深。
当事人小林是某公司前台,部门经理老陈经常在下班后约她“喝一杯”,被拒绝后就开始发微信:“你不来是因为不喜欢我?还是怕别人知道咱俩的关系?”、“你穿那条裙子真好看,下次穿给我看”。
起初小林觉得“可能是误会”,但后来老陈在电梯里突然搂她肩膀,说“别装清高了”,那一刻她彻底崩溃,连夜把所有聊天记录、监控视频整理出来,找到我们。
我们第一时间向公司投诉无果,于是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庭审中,对方律师辩称“只是普通交流”“没有实质性行为”,但我们提交的证据链完整:微信内容明显带有性暗示、时间集中在非工作时段、结合电梯监控中的肢体动作,足以证明其行为违背意愿且具骚扰性质。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诉求,判决老陈书面道歉,并赔偿2.8万元精神损失费,更重要的是,这份判决书成了公司内部整改的导火索,推动他们建立了反性骚扰机制。
你看,证据+勇气+专业支持,真的能改变局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0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
对猥亵他人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为执业十几年的律师,我想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性骚扰从来不是受害者的错,而是施害者越界的恶。
很多当事人第一次来找我时,眼神闪躲、声音发抖,说“是不是我反应太大了”“会不会影响工作前途”,但我要告诉你:你不需要为别人的下流买单。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扰,请记住这几件事:
法律的意义,不只是惩罚坏人,更是给每一个曾低头隐忍的人,撑起一把伞。
这把伞的名字,叫尊严。
本文由资深律师原创撰写,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增强公众维权意识,如遇具体案件,请务必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性骚扰怎么判?被骚扰了怎么办,还能维权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实话,每次听到“性骚扰”这三个字,我心里都不太好受,不是因为法律上搞不定,而是因为它往往发生在看不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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