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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挺严肃但又特别重要的话题——工伤维权,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既痛苦又糟心,这时候,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应有的赔偿,就成了头等大事,可别觉得这事儿离你远,了解清楚,关键时刻能帮大忙!

工伤了,怎么维权才靠谱?
一旦不幸发生工伤,别慌,记住这几步,维权之路才能走得稳、走得对:
赶紧治病,同时固定证据!
- 保命要紧!第一时间送医院治疗,这是最重要的,跟医生说清楚受伤的原因,病历上一定要写明白是“因工受伤”。
- 证据为王!这可不是空话!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啥的)、受伤过程的证据(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证人联系方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缴费单据等等,都给它收集好,原件复印件都备着,千万别弄丢了!这些都是你日后维权的“弹药”。
申请工伤认定!
- 这是维权的关键一步!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社局(以前叫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如果单位不给办,或者单位没给你买社保,那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在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别拖过了时间,那就麻烦了。
- 申请的时候,会需要一些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人社局会在受理后60天内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做劳动能力鉴定!
- 如果工伤导致你身体有残疾,影响了劳动能力,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了。
- 鉴定结果会告诉你伤残等级(1级最重,10级最轻),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这个等级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谈赔偿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就可以跟单位谈赔偿了,赔偿项目挺多的,比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具体要看你的伤残等级和当地规定。
- 如果单位愿意按规定赔偿,那最好,如果单位耍赖,或者赔偿金额谈不拢,那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如果单位还不服,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
单位不认账又该咋办?
这是很多工友最担心的问题:“我受伤了,单位不认,说不是工伤,或者干脆不承认我是他们员工,咋办?”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
证明劳动关系是第一步!
-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那就要想办法收集其他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最好能显示是单位账户转的)、工作证、工服、考勤记录(打卡记录、考勤表照片)、你在工作中留下的签名(比如送货单、报表)、同事的证言(最好能出庭作证)、单位给你买过的其他保险记录等等,这些碎片证据凑在一起,就能形成有力的证明。
- 如果实在不好收集,也可以尝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先把劳动关系这事儿定下来。
证明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 单位不认工伤,很多时候是不认“因工作原因”,那你就要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
- 工作时间受伤:考勤记录、排班表。
- 工作场所受伤:现场照片、视频、同事证言。
- 工作原因受伤:你的工作任务是什么,受伤是否与完成任务有关,比如操作机器受伤,那机器就是你工作的工具。
-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能算工伤,这时候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就非常重要了。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你自己来!
前面说过,单位30天内不申请,你自己或家人1年内可以申请,别等单位,他们拖着对你没好处。
(二)以案说法
案例:老王的维权路——没合同没社保,工地受伤也能赔!
老王是个农民工,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工地也没给他买社保,一天,他在脚手架上砌墙时,脚下一滑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包工头把他送到医院简单处理后,就想给几千块钱私了,说“你这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老王当然不干,这腿伤得不清,后续还得治疗休养。
老王的维权步骤:
- 收集证据:老王的儿子很机灵,赶紧把老王的工牌(虽然简陋但有工地名字)、工地上拍的照片、和包工头的通话录音(包工头在电话里承认老王是他工地上的人)、一起干活的两个老乡愿意作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缴费单据都收集好。
- 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单位不申请,老王的儿子帮他向当地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上述证据,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结合其他证据,认定老王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最终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
- 劳动能力鉴定:老王伤愈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 申请劳动仲裁:建筑公司还是不愿意赔偿,老王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仲裁委支持了老王的大部分请求,裁决建筑公司赔偿老王十余万元。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和社保,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和因工受伤,一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关键在于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并勇敢地迈出维权的第一步。
(三)法条链接
咱们维权,得有法可依,心里才更有底,以下是一些核心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律师总结
朋友们,工伤维权这条路,可能会有点曲折,尤其是当单位不配合的时候,但请记住,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
- 第一,证据!证据!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从受伤那一刻起,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这是你维权成功的基石。
- 第二,及时!及时!及时!工伤认定有1年的时效,别错过了,越早行动,越主动。
- 第三,懂法!用法!多了解一些《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遇到不懂的,可以向当地人社局工伤科咨询,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别因为怕麻烦、怕花钱就放弃维权,你的合法权益,值得争取!
- 第四,单位没买社保,照样能赔!很多人担心单位没买社保就拿不到赔偿,不是的!如果单位没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
遭遇工伤,不要慌,不要忍,更不要轻易被单位的“私了”打发,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祝大家工作顺利,平平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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