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咋认定?上班路上出事算吗?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跟咱们打工仔、上班族息息相关的话题——工伤,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中出点啥意外,那工伤认定可就太关键了,直接关系到咱们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
说起工伤,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在单位干活时受伤了才算”,这话吧,对,但也不全对,工伤认定这事儿,里面的门道可不少,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伙儿好好捋捋,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核心的一点,工伤认定得围绕“工作”两个字展开,得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你得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里,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者患了职业病,这“三工”原则,是咱们判断工伤的基石。

比如说,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手,这妥妥的是工伤,没毛病,或者,办公室白领,长时间伏案工作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只要能证明这病跟工作有直接关系,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有些情况就比较“绕”了。上班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呢?这就得看情况了,如果你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走的是合理的上下班路线,而且在事故中你不是主要责任方,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算工伤的,这一点很多朋友可能不知道,得记牢了。
还有一种,比如领导让你出差,在外地办差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或者突发急病去世了,这也算工伤,因为出差也是工作的延伸嘛。
反过来,有些情况就明确不能算工伤,你在上班时间偷偷跑出去办私事受伤了;或者因为喝了酒、吸了毒导致工作中出事故的;再或者,是你自己故意犯罪、自残自伤造成的伤害,这些肯定不行。
所以啊,一旦在工作中或者因为工作受了伤,第一时间要赶紧就医,同时一定要及时跟单位说,让单位帮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给申请,或者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咱自己或者家人也可以去社保局申请,这个时间别拖太久,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的时候,各种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啥的,都得准备好,越全越好。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例子,小李是一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某天早上,他骑着电动车去公司取件,在必经的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倒了,导致腿部骨折,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负全责。
这种情况,小李是在上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且他本人不是事故主要责任方,小李的这次受伤,就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他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等,如果构成伤残,还能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再比如,小王是某工厂的工人,中午休息时间,他跑到工厂外面的小餐馆喝酒,喝多了回来上班,操作机器时不小心把手卷了进去,这种情况下,小王是因为醉酒导致的事故,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条链接:
咱们常说的工伤认定,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律师总结:
工伤认定虽然看似复杂,但核心就是围绕“工作原因”这个中心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关键词,大部分情况就能有个初步判断。
万一不幸发生了工伤,大家千万别慌: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安安稳稳,了解清楚工伤认定的相关知识,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工伤咋认定?上班路上摔了算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说起工伤,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在单位干活时受伤了才算”,这话吧,对,但也不全对,工伤认定这事儿,里面的门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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