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犯法吗?别以为欠钱不还是小事,这些后果你扛不住!
咱们平时聊天,总能听到这么一句话:“欠钱的是大爷。”这话听着挺扎心,但现实里还真不少见,朋友之间借个三五千,说好下个月还,结果一拖就是一年半载;亲戚开口借几万应急,承诺年底结清,结果年复一年连个影儿都...
咱们平时谁还没个急用钱的时候?亲戚朋友张嘴借几千、几万,好像挺正常,可问题是——钱借出去了,人不见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催债像追债似的,对方倒好,吃喝玩乐照常,就是不还钱,这时候你心里肯定冒火:这人是不是成“老赖”了?他这么干,真的没事吗?
今天咱就掰扯清楚一件事:借钱不还,不是“我穷我有理”,更不是“拖着就不算数”,法律面前,没人能靠耍无赖全身而退。

先说结论:借钱不还≠可以赖账,反而可能一步步把自己送进“失信黑名单”,甚至坐牢!
很多人有个误解,觉得欠钱是民事纠纷,大不了打官司,输了再还呗,反正法院也不能把我怎么样,错!太天真了!
现实是,一旦你被认定为“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履行”,那可不只是背个骂名那么简单,你的名字会出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名单”,这一上榜,后果立竿见影:
你以为躲几年就过去了?法院的执行可不是“一阵风”,案件不结,执行不停,十年后照样能找到你,利息越滚越多,信用烂到底,人生处处受限。
所以啊,别以为借钱不还是小事,对债权人来说,是血汗钱打了水漂;对债务人来说,可能是拿未来几十年的自由和尊严在赌。
以案说法:
2021年,浙江温州有个案子特别典型,老张借给朋友老李15万元做生意,约定一年还清,结果到期后老李各种推脱,最后干脆失联,老张无奈起诉,法院判决老李还款,可老李名下“一分存款没有”,房子也“早就卖了”。
但执行法官没放弃,调取银行流水发现,老李每月都有两三万转入他妹妹账户,用于支付高档小区房租和孩子国际学校学费,最终查明:老李把财产转移到亲属名下,自己“净身出户”装穷。
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恶意逃避债务”,不仅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还以“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老李最终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并强制执行全部欠款+利息+罚金。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你以为的“神操作”,在法律眼里全是漏洞,只要查得够深,藏得再深也逃不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总结:
说到底,借钱不还从来不是“道德问题”那么简单,而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你借的是钱,毁的可能是自己的人生信用体系,别拿“我现在困难”当挡箭牌,困难人人都有,但守信才是做人的底线。
作为债权人,别怕麻烦,及时保留证据(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尽早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把风险降到最低。
作为债务人,也请记住:躲,解决不了问题;赖,只会让问题更严重,主动沟通、分期协商、坦诚面对,才是走出困境的正道。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也不纵容拿着诚信当儿戏的人。
借钱要慎重,还钱讲良心——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做人的基本体面。
别等到上了“老赖榜”,才后悔当初那一句:“等我有钱了再说。”
那时候,可能真的“有钱也赎不回”了。
咱们平时谁还没个急用钱的时候?亲戚朋友张嘴借几千、几万,好像挺正常,可问题是——钱借出去了,人不见了,电话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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