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遇上工伤,能双赔吗?理赔款怎么拿?

普法百科35秒前1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案子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闹心但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交通事故碰上工伤,这赔偿的事儿该咋办?不少朋友可能会问,这两样能一块儿赔吗?钱又该咋拿呢?别着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捋捋。

咱们都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要是真不幸在上班路上、下班途中,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出了交通事故,那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一边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另一边是自己的工作单位,这赔偿的头绪一下子就多了起来,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我这又是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的,是不是能拿两份钱啊?这钱又该怎么一步步拿到手呢?

交通事故遇上工伤,能双赔吗?理赔款怎么拿?

咱们得明白啥叫“交通事故工伤”,简单说,就是你在上下班的必经之路上,或者因公外出办事的时候,因为不是你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了伤,这种情况,就可能同时构成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

到底能不能“双赔”?这是个核心问题!

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这个,我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部分项目是可以“双赔”的,部分项目则是“补差”或者只能选择一种。这话啥意思呢?

  • 可以“双赔”的项目(举几个常见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这俩是大头,一般情况下,只要你够上伤残等级,这两笔钱都能拿到,工伤这边按工伤标准赔,交通事故那边按交通事故的标准赔,互不影响。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死亡,这两项也通常可以同时主张。
    • 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事故):这个是交通事故这边特有的,工伤赔偿里一般没有这一项。
  • 不能“双赔”,通常是“就高不就低”或者“先找交通赔,不足部分工伤补”的项目(也举几个常见的):

    • 医疗费:这个最典型,比如你花了10万块医药费,交通事故那边的保险公司或肇事者赔了你8万,那剩下的2万,你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来补,但你不能说,我先让交通赔10万,再让工伤也赔10万,那不行,不能重复报销。
    • 误工费(交通事故)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这俩都是补偿你因为受伤没法上班的收入损失,一般也是只能拿一份,哪个高就按哪个标准来,或者先由交通事故赔,赔不够的工伤来补。
    • 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实际支出或必要的费用,原则上也是不能重复获得的,通常也是先由交通事故方赔付,不足部分再由工伤这边补足。

“双赔”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双份,得看具体是啥费用。

理赔款到底怎么拿?步骤得走对!

这钱可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得咱们自己积极去争取,步骤也得走对。

  1. 赶紧报警,保护现场,救人第一!出了事故,不管多慌,首先要确保人没事,赶紧叫救护车,一定要报警,让交警来勘察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太重要了,它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也是你申请工伤认定的关键证据之一。

  2. 收集证据,一个都不能少!

    • 交通事故相关:责任认定书、肇事方信息、车辆信息、保险单、医疗记录、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等。
    • 工伤相关: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工资条、工牌)、工资流水、上下班路线图、同事证言(如果有的话)、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次强调!)、医疗诊断证明等等。
  3. 两条线并行:一边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一边申请工伤认定!

    • 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和肇事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得准备打官司,去法院起诉,这个过程可能涉及伤残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
    • 工伤认定:这是关键的一步!你或者你的直系亲属,要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上去后,相关部门会给你认定是不是工伤,认定为工伤了,才有后面的工伤赔偿。
  4. 工伤认定下来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评残)!如果工伤认定成功,而且伤情比较严重,影响劳动能力的,那就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个等级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工伤赔偿。

  5. 主张赔偿:

    • 交通事故那边:根据责任划分和伤残等级(如果有),向对方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等。
    • 工伤这边: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向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有)、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等。

这里要注意,这两个程序可以同时进行,互不干扰,有时候交通事故赔偿快一点,有时候工伤赔偿流程长一点,都有可能。


以案说法:

给大家举个我碰到的真实小例子(人物信息已做处理):

小王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某天早上骑电动车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了,导致右腿骨折,交警认定小轿车司机全责。

小王这情况,明显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 第一步:小王家属报了警,拿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司也比较配合,让小王安心养伤。
  • 第二步:小王的爱人帮他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条、医院的所有病历和票据。
  • 第三步:在我的建议下,小王一边让律师跟小轿车的保险公司谈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另一边,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由公司出面(如果公司不出面,小王自己也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顺利被认定为工伤。
  • 第四步:小王伤好得差不多了,去做了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评上了十级伤残,也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同样是十级伤残。
  • 第五步:交通事故那边,保险公司赔偿了医疗费(全额,因为对方全责)、误工费(按小王实际工资算的,赔了6个月)、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工伤这边,因为医疗费已经由交通事故全赔了,所以工伤这边就不再重复支付,但小王拿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后来小王伤愈后不想在原单位干了,解除劳动合同时,又拿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看,小王这个案子,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就都拿到了,这就是“双赔”的体现,而误工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因为交通事故那边已经按实际工资赔足了,工伤这边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就不再重复支付了。


法条链接:

咱聊归聊,法律依据还是得摆一摆,心里才有底: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一条明确了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这个规定就更具体了,它明确了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简单说,就是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认定不冲突,不能因为你告了肇事者,就不给你认定工伤了。 该条也规定了,对于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已经获得第三人赔偿的,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不再支付,或者补足差额,这就是“补差”原则的体现。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条就明确了,工伤和交通事故(第三人侵权)是可以分别主张的。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关于交通事故工伤理赔,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的:

  1. “双赔”是有的,但不是全部: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和残疾赔偿金(交通事故)这类,一般可以同时拿到,但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或误工损失,通常是“就高不就低”或“补差”。
  2. 证据是王道,越早准备越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动关系证明、工资证明、医疗记录、各种票据……这些都是你的“弹药”,少一样都可能影响赔偿。
  3. 程序要走对,时效要记牢:工伤认定有1年的时效,别错过了,交通事故索赔也有诉讼时效,两条线可以同时推进。
  4. 专业的事找专业的人:这事儿确实挺复杂,条款绕,流程多,自己搞不明白的时候,别硬扛,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案情,计算赔偿数额,指导你收集证据,谈判或者打官司,能少走很多弯路,也能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5. 保持耐心,积极应对:不管是和保险公司谈,还是走工伤流程,都可能需要点时间,别灰心,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

出了这种事,大家肯定都不好受,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冷静,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该怎么去争取,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觉得有用,别忘了点赞收藏,也可以转给身边有需要的人,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留言或者私信我,好嘞,今天就聊到这儿,咱们下次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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