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离婚时怎么判
一、保障性住房离婚时怎么判 保障性住房离婚时的判决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公平法务提醒您,取得...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因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归政府所有、归个人所有以及政府和个人共有三种情况。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共有产权房等。
廉租房和公租房:这两类保障性住房的产权一般归政府所有。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只租不售。公租房则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居住者只有租赁权,没有产权。
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购房人所有。它是由政府组织建造,以微利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不过,经济适用房在购买后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如需转让,政府有优先回购权等。
限价房:限价房的产权同样归购房者个人所有。它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虽然购房者拥有完全产权,但在上市交易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限制。
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的产权由政府和购房者按一定比例共同持有。政府通过出让部分土地收益等方式,降低房屋的建设成本,然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者与政府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当购房者满足一定条件后,还可以按规定购买政府持有的产权份额,从而获得完全产权。
法律依据:《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分别履行立项等相关手续,实行统筹建设,统一分配和管理,并对低收入群体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租赁、捐赠等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法律解析: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归属因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分为归政府所有、归个人所有以及政府和个人共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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