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到底能不能治?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朋友张口借钱,说得比唱得还好听,“下周一定还”“年底分红先紧着你”,结果呢?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就装失忆,更气人的是,他一边欠着你三万五万,另一边朋友圈晒新车、发旅游照,活得比谁都滋润,你说气...
朋友开口借钱,你说“行”,结果到期了对方装失忆,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连人影都找不着,更气人的是,当初说好“年底连本带息一起还”,可现在本金都拿不回,还敢提利息?是不是感觉既心寒又无力?
别急,作为执业多年的律师,我告诉你——只要操作得当,不光本金能追,利息也完全可以合法主张!但关键在于:你怎么借的?有没有证据?约定是否明确?这些细节,直接决定了你能不能把“口头承诺”变成“法律支持”。

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我借钱给你是帮你,多要点利息不过分吧?”但在法律上,没有白纸黑字写清楚的利息,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你借给老李5万块,微信里他说:“兄弟,年底一定还你,多给你几千当感谢。”结果一年过去,他只愿意还5万,你说“当初说好有利息”,他反问一句:“哪条聊天记录写了利息?你有借条吗?”
这时候,法院怎么判?
大概率——只支持本金,利息不予支持。
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也就是说,“口头说的感谢”不等于“法律认可的利息”。
这是最基础的,一张合格的借条,至少要写清:
如果只有转账记录,没借条?风险极高,对方可以说这是“赠与”或“合伙投资款”,你很难自证是借款。
就算写了利息,也不能“狮子大开口”,法律对利息是有“天花板”的。
目前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是: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比如2024年LPR是3.45%,那么受保护的年利率最高就是8%,超过部分,法院不支持。
所以如果你写“月息5分”(年化60%),那超出的部分就是白写。
光有借条还不够,你要能证明:
最好还能补充一句:“此借款按年利率12%计息,直至还清为止。”这样万一打官司,法官一看,清清楚楚。
老王借给同事小张1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备注“借款”,两人微信聊天中,小张说:“放心,年底连本带息给你,多加一万意思意思。”结果到期后,小张只愿还10万。
老王起诉,要求归还本金10万 + 利息1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
虽然聊天记录提到“多加一万”,但未明确为“利息”,也未约定利率计算方式,属于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自然人之间利息约定不明的,视为无息。
最终判决:支持本金10万元,驳回利息请求。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意思意思”不是法律语言,“明确约定”才是护身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四倍的除外。
没有借条的借款,就像在沙滩上盖楼——看着结实,潮水一来全塌了。
无论关系多铁,借钱一定要写借条,哪怕只是打印出来签字拍照,也比什么都没有强。
利息不是“人情补偿”,而是“法律权利”,必须明明白白写进合同。
别怕显得生分,真正的友情经得起一张纸的考验,写清楚利率、写清楚计算方式,是对彼此的负责。
面对老赖,情绪解决不了问题,证据才能。
别在朋友圈发牢骚,别靠道德绑架,保存好每一笔转账、每一条聊天记录,必要时果断起诉,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借钱见人心,还钱看人品。
但在这个世界上,最靠得住的从来不是“良心”,而是你提前布好的法律防线。
下次再有人开口,不妨笑着递上一张写好的借条:“兄弟,签个字,咱俩都安心。”
朋友开口借钱,你说“行”,结果到期了对方装失忆,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连人影都找不着,更气人的是,当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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