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工资怎么算?公司不按约定发钱,员工该怎么办?
干了一整个月,业绩亮眼,客户签了一大堆,结果月底一看工资条,提成少得可怜,甚至压根没见着?老板一句“这个月公司效益不好”就打发了你,心里憋屈吧?可又不知道该不该闹、能不能维权,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不小心受伤,一旦在工作中出了意外,除了身体上的痛苦,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停工留薪”这段时间,工资到底咋算?单位会不会找借口少发或者不发?这可是咱们工伤职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之一,毕竟,身体已经受伤了,可不能再在“钱袋子”上受委屈!
咱们得明白一个核心概念,叫“停工留薪期”,听着挺专业,其实就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那段时间,在这个期间,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划重点:“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

那这个“原工资”具体是多少呢?是不是就只发个基本工资?当然不是!这里的“原工资”,一般指的是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且是应发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费哦(这个各地执行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得看地方规定),如果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那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有多久呢?通常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开始享受伤残待遇了。
如果你不幸遭遇了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必须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水平给你发工资,一分都不能少!如果单位说“你没上班,只能发最低工资”或者“按病假工资算”,那都是违法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
小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月薪是6000块,包含基本工资3000,岗位工资2000,绩效奖金1000,上个月,他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零件砸伤了腿,医生诊断需要住院治疗并休养3个月,这3个月就是他的停工留薪期。
这时候,机械厂该怎么给小王发工资呢?按照规定,机械厂应该按照小王受伤前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每月6000块的标准,按月发给小王,如果机械厂只发3000块的基本工资,那就是不对的,小王就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假设机械厂不仅没按6000发,还只给小王发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0块,小王伤好后,多次和单位沟通无果,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单位补发这3个月每月4000块的差额,一共12000块。
法条链接:
咱们聊法律,就得有依据,最直接的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家可以看到,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是为了保障咱们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们,万一不幸发生工伤,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你们一定要记住以下几点:
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办?
咱们是有理有据,有法可依!身体受伤已经很不幸,千万别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再受侵害,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别担心,法律是咱们的坚强后盾!
老铁们,咱们出来打工,最怕的就是不小心受伤,一旦在工作中出了意外,除了身体上的痛苦,最让人揪心的就是“停工留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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