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着贴标签,先搞清这几点再说!
朋友开口借五千,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一拖再拖,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最后干脆把你拉黑?你气得直拍桌子:“这不是老赖吗!”可冷静下来一想——到底什么才算“老赖”?是不是只要欠钱不还,就自动...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找你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再拖,最后连消息都不回了,更扎心的是,对方还是个女性,平时看着挺体面、说话也温柔,可一到还钱就“人间蒸发”,这时候很多人心里就开始嘀咕:“这女人是不是老赖啊?”
借钱不还的人,不分男女,关键不在性别,而在于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失信”或“恶意拖欠”,今天咱们就不绕弯子,从现实出发,聊聊这个让人又气又无奈的话题。

首先得搞清楚,“老赖”这个词可不是随便叫的,在法律上,它对应的正式名称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人,才会被纳入“失信名单”。
举个例子:张女士向闺蜜李姐借了5万元,说是给孩子交学费,结果一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李姐气不过,把张女士告上法庭,法院判了,要求张女士限期还款,但她名下没车没房,银行账户也空空如也,执行不了,这种情况下,张女士才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但如果只是口头借款、没有证据、还没走法律程序,哪怕对方是个女的、态度恶劣,也不能随口就说她是“老赖”,否则,反而可能侵犯她的名誉权。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那些有偿还能力却故意逃避债务的人。
这类人,不管男女,都涉嫌“恶意逃债”,尤其是当债权人已经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比如起诉),对方依然装死、转移财产,那就离“老赖”的帽子不远了。
但反过来,如果对方确实经济困难,失业、生病、家庭变故,一时无力偿还,那更多是“诚信危机”而非“道德沦丧”,这时候,与其骂她是“老赖”,不如冷静沟通,协商分期或延期,既保住了情分,也为后续维权留了余地。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王女士哭着来找我,她说自己借给同事赵某3万元,说是周转三个月,结果三年都没还,期间赵某换了手机号、搬了家,还在朋友圈晒新买的包和酒店度假照。
我们调取了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并申请法院调查其银行流水,发现赵某每月工资两万+,还有多笔大额消费,法院判决其还款后,她拒不执行,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影响了孩子入学的私立学校资格。
有意思的是,赵某庭审时还在哭诉:“我是女人,压力大,你们不能这么逼我。”但法律面前,眼泪换不来豁免,最终她被列入黑名单,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不是因为她是女人,而是因为她有能力还却选择不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
最后我想说一句掏心窝的话:借钱不还,错的是行为,不是性别,把“女人借钱不还”当成普遍现象,本身就是一种偏见,真正该关注的,是对方有没有还款意愿、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有没有逃避责任的举动。
如果你正面临类似困境,请记住三个关键词:
✅留证:微信聊天、转账记录、语音通话,都要保存好;
✅沟通:先理性协商,给对方一次机会,也给自己留条退路;
✅行动:协商无果,果断起诉,别让“情面”拖垮你的合法权益。
法律不会因为谁是女人就网开一面,也不会因为谁哭得惨就免除责任,它只认事实、证据和规则。
下次再有人问:“女人借钱不还算老赖吗?”你可以淡定回答:
“不算不算,得看她有没有还的能力,有没有躲的责任,真赖不赖,法院说了算。”
毕竟,在债务这件事上,真相比情绪重要,证据比标签有力。
女人借钱不还就是老赖?别急着贴标签,先看这几点!,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找你借钱,信誓旦旦说“下个月一定还”,结果一拖再拖,最后连消息都不回了,更扎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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