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和医保,到底有啥不一样?
生活中,谁还没个头疼脑热、磕磕碰碰的,但如果这伤是在工作中受的,那性质可就不一样了,很多朋友一受伤就懵了,拿着医保卡就想去医院刷,或者单位领导说“先用医保报了再说”,结果后面想走工伤,麻烦就来了,搞清...
可能有人会说,不都是身体不舒服需要休息嘛,能有啥大区别?哎,您可别这么想,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一字之差,背后的法律含义、享有的待遇,那可是天差地别,搞不清楚,万一真遇上事儿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就受损了,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好好掰扯掰扯。
咱们先从最根本的说起,这俩假,“出身”就不一样。

为啥休假不一样(请假原因):
待遇差在哪(工资福利):
能休多久不一样(期限):
要不要证明(请假依据):
其他待遇: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小案例,您就更明白了。
老王和小李都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 老王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铁屑划伤了手,挺严重,住院治疗了一个月,出院后医生建议还得休息两个月,厂里赶紧给他申请了工伤认定,后来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老王这三个月的休息时间就是停工留薪期,这期间,他的工资一分钱都不能少,还得按月发,如果他手好了之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还能拿到一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小李呢,是周末在家做饭,不小心切到了手,也挺严重,同样住院一个月,医生建议休息两个月,小李这就只能算病假了,他工作才3年,按照他们当地规定,病假工资是本人工资的70%,所以小李这三个月拿的就是平时工资的70%。
您看,同样是手受伤,同样休息三个月,就因为一个是工伤(工作原因),一个是自己在家不小心(非工作原因),这待遇差别就老大了去了。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病假工资:这个主要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具体比例各地有细化规定。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工伤假和病假,虽然都是“假”,都跟身体有关,但在法律上的意义和待遇上,那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了解清楚这些区别,才能在自己或身边人遇到类似情况时,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实在拿不准,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他们能给你更精准的指导。 对您有帮助!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聊。
一、 工伤假和病假,到底啥不一样?,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可能有人会说,不都是身体不舒服需要休息嘛,能有啥大区别?哎,您可别这么想,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一字之差,背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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