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医药费谁来掏?费用报销到底咋弄?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天有不测风云,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心里又急又乱,除了身体上的疼痛,最让人操心的恐怕就是这治疗费用了,这笔钱到底该谁出?怎么才能...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工作中不小心发生点意外,受了工伤,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但真要遇上了,咱也不能慌,得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尤其是这钱的事儿,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工伤费用,到底该谁来“买单”?

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只要您这伤确实是“工伤”(怎么认定工伤,咱们改天专门说,今天先假设已经认定了),那费用就不是您自己扛大头。
单位给您交了工伤保险的情况:这是最理想的,大部分费用,
那单位要出什么呢?
单位没给您交工伤保险的情况:这就比较麻烦了,但也别绝望!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那些费用,全部都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没错,是全部!单位不交社保,看似省了点钱,真出了事,赔得更多!
具体有哪些费用可以主张?
咱得心里有数,工伤赔偿可不是只有医药费,主要有这么几块:
万一单位耍赖,不给钱怎么办?
这是大家最担心的情况,碰到这种“黑心”老板或单位,别硬碰硬,咱们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一步:先礼后兵,积极协商。拿着您的工伤认定书、医院的各种票据、费用清单,去找单位的负责人或者人力资源部门好好谈,心平气和地把法律规定讲清楚,要求他们依法支付,有时候单位可能只是流程慢或者对政策不了解,协商也许能解决问题。
第二步:保存证据,准备“战斗”。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单位干脆不理不睬,那您就要赶紧收集和保存好所有证据了!这太重要了!
第三步:寻求“外援”,正式维权。
第四步:强制执行。如果您赢了仲裁或者官司,单位还是拒不支付,那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去“帮”您要钱。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咱们的老朋友,老张,老张在一家建筑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工伤保险,有一天,老张在脚手架上作业时,不小心踩空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花了三万多医药费,还休养了好几个月。
一开始,包工头就给了几千块钱,说让老张自己先看着,之后就不管了,老张急了,找到公司,公司也推三阻四,后来老张找到了我,我告诉他,首先要去做工伤认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就收集了老张的工资转账记录、工地上的出入证、还有几个工友的证言,最终成功认定了工伤,因为公司没交社保,所以所有费用都该公司承担,包括那三万多医药费、养伤期间的工资(按他受伤前的平均工资算)、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公司还是不赔,我们就帮老张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最后裁决公司要支付老张各项费用共计八万多元,公司不服,上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仲裁裁决,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老张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赔偿款。
所以您看,只要咱们证据确凿,走对流程,单位再耍赖,也躲不过去!
法条链接
咱们老百姓办事,得懂法,也得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才有底,这里给大家列几条核心的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认定工伤的主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条最关键,单位没交社保,就得单位全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必须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工伤维权这条路,可能会有点漫长,有点曲折,但请大家记住,您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受伤了,身体上已经受苦了,咱们不能再在“钱”上受委屈,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如果您真的遇到了工伤问题,自己搞不清楚,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情况,指导您维权,法律是咱们打工者最坚实的后盾!
好了,今天就聊到这儿,大家有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回复大家,咱们下期再见!保重身体!
工伤了,医药费、赔偿费谁来掏?单位不给钱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个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养家糊口,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工作中不小心发生点意外,...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