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我该怎么办?公司不认账又该如何应对?

普法百科33秒前1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天有不测风云,工作中不小心磕了碰了,甚至受了重伤,这都是咱们不愿意看到的,但真遇上了,光着急没用,得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工伤处理,就像走迷宫,一步错,可能就会多走很多弯路,甚至拿不到该有的赔偿,记住下面这几步,关键时候能帮大忙!

第一步:赶紧确认,我这算不算工伤?

工伤了,我该怎么办?公司不认账又该如何应对?

别自己瞎琢磨,得先弄明白到底是不是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些情况,通常都能算工伤。

具体情况还得具体分析,但心里先有个大概的谱。

第二步:出事了,赶紧就医,保存好所有票据!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索赔的基础,一旦受伤,第一时间肯定是去医院!这里要注意,最好去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先就近就医,但病情稳定后,最好转到定点医院,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疗费发票、药费清单、检查报告……跟看病有关的所有纸片儿,都给它收好了,一张都不能丢!这可是以后报销和索赔的重要证据。

第三步:告诉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看完病,稍微稳定点了,就得赶紧跟单位说,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划重点了!如果单位不给你申请,或者单位根本没给你买社保,那怎么办?别慌!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般是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也行,但会麻烦点)、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些材料提前准备好,别耽误事儿。

第四步:等认定结果,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下来了,如果确认是工伤,接下来如果伤情比较严重,影响到劳动能力了,比如骨折了、手指断了之类的,那还需要做个“劳动能力鉴定”,这个鉴定主要是看伤残等级,是十级还是九级,甚至更高,这直接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赔偿。

什么时候做鉴定呢?一般是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五步:拿到赔偿!

鉴定结果出来,伤残等级也有了,接下来就是谈赔偿了,赔偿项目挺多,比如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这个很重要,就是你养伤期间,单位还得按原工资福利待遇给你发工资)、护理费,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这些钱从哪儿来呢?如果单位给你买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也承担一部分,如果单位没买,那不好意思,所有的赔偿都得单位自己掏腰包!

如果单位耍赖,拖着不给钱,或者给的钱不合理怎么办?那咱们就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在一家建筑公司工地上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骨折了。

  1. 及时就医:工友赶紧把老王送医院,医生诊断为胫骨骨折,需要手术,老王家人赶紧把所有的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都收好了。
  2. 告知单位:老王儿子第一时间就跟包工头和公司负责人说了,公司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
  3. 申请工伤认定:但过了一个多月,公司也没提工伤认定的事儿,老王儿子有点急了,一问,公司说“这点小伤,养养就好了,没必要走工伤那么麻烦”,老王儿子觉得不对劲,咨询了律师后,知道公司不申请,自己可以申请,他准备了老王的劳动合同(幸好签了)、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工友的证言等材料,自己去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4. 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社保局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认定老王属于工伤,老王治疗终结后,身体还是落下了点残疾,走路不太方便,于是又去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最后鉴定为九级伤残。
  5. 索赔维权: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老王儿子找到公司谈赔偿,公司一看证据确凿,一开始想少赔点,说“给你两万块私了算了”,老王儿子根据律师的计算,九级伤残的赔偿远不止这个数,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这个各地标准不一样)、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等,加起来好几万呢,公司还是磨磨蹭蹭,老王一家没办法,只好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最后裁决公司支付老王各项工伤待遇共计12万多元,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还是维持了仲裁裁决,老王一家这才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你看,老王这个事儿,如果一开始公司不配合,自己再不主动去申请工伤认定,那后续的赔偿就很难保障了,关键时刻,自己的权益得自己去争取!


法条链接:

咱们聊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律师总结:

工伤维权,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关键在于“及时”“证据”

  1. 牢记“及时”二字:及时就医,及时告知单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别超过1年期限!),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及时主张赔偿,时间不等人,过了期限,权利可能就不受保护了。
  2. “证据”是王道:所有跟工伤有关的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工友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个都不能少,妥善保管,这是你维权的底气。
  3. 了解流程,积极主动:别指望单位事事替你操心,尤其是一些不太规范的小企业,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工伤处理的流程,该做什么,怎么做,心里要有数。
  4. 不懂就问,果断维权:如果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或者单位不配合、耍赖,别犹豫,赶紧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去当地的社保局、劳动仲裁委问问,必要时,果断走法律程序,仲裁、诉讼,别怕麻烦,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希望今天这番话能帮到大家,出门在外打工,安全第一,但万一真遇到工伤这种糟心事,也别慌,按步骤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工伤了,我该怎么办?公司不认账又该如何应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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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20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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