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工资却迟迟不给?别急,强制执行了解一下!
原创文章内容:
嘿,朋友们,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辛辛苦苦付出了,能按时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工钱嘛!可偏偏有些时候,事儿就不那么顺心,高高兴兴办了离职,想着终于可以拿着工资开始新生活了,结果左等右等,原公司就是拖着工资不给,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简直气人!这时候,很多人可能就慌了,不知道该咋办,别愁!今天就给大家支个大招——“强制执行”!
听到“强制执行”,是不是觉得挺严肃,挺复杂?其实啊,没那么玄乎,但它确实是咱们劳动者在讨薪路上,最后的一道重要保障,简单说,就是如果公司欠你的工资,你通过正常途径(比如协商、劳动仲裁)拿到了“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但公司还是耍赖不给钱,那你就可以拿着这些“尚方宝剑”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出面,把公司的钱“强制”给你要回来!
这“强制执行”可不是你一拍脑袋就能去办的,它有前提条件。
第一步,你得先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啥意思呢?就是说,你不能直接就去法院说“法官,公司欠我钱,强制执行!”不行的,你得先跟公司好好商量,商量不成,就得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判决公司该给你钱了,这个仲裁裁决书就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如果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去法院起诉了,那最后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了,也是一样的,你得有个“白纸黑字”的、生效的、确定公司必须给你多少钱的文书。
第二步,公司不履行生效文书。也就是说,裁决书或者判决书都生效了,规定的给钱时间也过了,公司还是一分钱没给你,或者只给了一部分耍赖不给剩下的,这时候,“强制执行”才能派上用场。
那具体怎么申请“强制执行”呢?
你得准备好这些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法院有模板,照着填就行)、你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最重要的——你知道的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公司的银行账户啊、名下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机器设备啥的,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法院执行起来就越顺利。
你就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这些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之后,就会给公司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它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如果公司还是不听话,法院就会出手了!
法院能做啥呢?可多了!它可以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银行存款;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公司的财产,比如车子、设备,卖了钱就用来还你的工资;还可以把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让它在招投标、贷款、高消费等方面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还可能限制他坐飞机、高铁,住星级酒店等等,这招可是很厉害的!
所以啊,当咱们离职后遇到工资被拖欠的糟心事,千万别忍气吞声,也别觉得没办法。“协商不成找仲裁,仲裁不行上法院,判决生效不履行,强制执行来帮忙!”这是一套组合拳,一定要用起来!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坚决维护!
建议参考:
- 及时行动,别拖过时效!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强制执行是有期限的,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千万别错过了!
- 证据意识要到位!从一开始和公司沟通工资事宜,就要注意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证明、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所有相关证据,这些在仲裁和后续执行中都非常重要。
- 积极提供财产线索!法院的人力物力有限,如果你能自己多搜集一些公司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那执行的效率会大大提高,你的工资也能更快拿回来。
- 复杂情况,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公司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涉及公司转移财产、老板跑路等,自己搞不定的时候,别犹豫,及时咨询律师,让专业的人来帮你处理,能少走很多弯路。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小编总结:
离职后被拖欠工资,确实是件让人糟心的事儿,但咱们不能因此就放弃维权,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从最初的协商,到劳动仲裁,再到最后的强制执行,这是一条清晰的维权路径。“强制执行”虽然听起来比较“硬核”,但它却是保障咱们劳动者血汗钱能够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一步。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祝愿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工作顺心,生活愉快!如果觉得有用,别忘了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离职了,工资却迟迟不给?别急,强制执行了解一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