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骂了怎么办?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走在路上,因为一点小摩擦,对方突然情绪上头,指着鼻子破口大骂;或者在工作群里,同事当众羞辱你“脑子进水”“活该被开除”;甚至更过分的,有人在网上发帖、朋友圈公开造谣、人身攻击...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明明深爱着一个人,却在某个深夜被推搡、辱骂,甚至被打得不敢出声?你以为“他只是情绪失控”“等孩子大了就好了”,于是一次次选择沉默,可你知道吗?每一次的隐忍,都在给暴力者递上一张“继续伤害”的许可证。
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它不只发生在贫穷家庭或文化程度低的人群中,它可能就藏在你身边,藏在看似体面的婚姻里,藏在那些笑得最温柔的人背后。

很多人问我:“律师,我被打了一次,算不算家暴?”我的回答很明确:只要存在身体侵害、精神压迫、经济控制或性暴力,哪怕只有一次,也构成家庭暴力。
别再问“要不要离婚”这种问题了,第一步该问的是:我现在安全吗?我能保护好自己和孩子吗?
如果你正在经历家暴,请记住这三件事:
我见过太多女性,拖着受伤的身体走进律所,手里攥着泛黄的照片和撕破的衣物,她们说:“我以为忍一忍就过去了。”可现实是,暴力只会升级,不会消失。
更让人心痛的是,有些男人也在遭受家暴,别笑,真的有,丈夫被妻子长期辱骂、限制自由、甚至被子女联合起来羞辱打压,社会对男性“必须坚强”的刻板印象,让他们连倾诉都不敢。
无论你是谁,无论性别、年龄、职业,只要你在亲密关系中感到恐惧、压抑、失去尊严,你就该意识到:这不是爱,这是伤害。
以案说法:
李女士结婚十年,丈夫酗酒后常对她拳脚相加,她曾多次报警,但总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每次都在调解后回家,直到一次被打断两根肋骨,孩子躲在角落哭着录下视频并报警,案件才真正进入司法程序。
我们代理她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协助她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医院诊断书、报警回执、孩子录制的视频作为证据,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男方因构成家庭暴力需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且不得接近女方住所200米以内。
这个案子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9岁的孩子在法庭上说的一句话:“我不想妈妈再哭了。”
那一刻我明白,打破暴力循环,不只是为了受害者,更是为了下一代不再活在阴影里。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明确规定: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二十三条还规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将“实施家庭暴力”列为法定离婚情形之一,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
律师总结:
家暴不是“脾气不好”,不是“压力太大”,更不是“爱你才打你”,它是权力与控制的体现,是一种需要被法律制裁的行为。
如果你正处在暴力中,请相信:逃跑不可耻,求助不丢脸,离开更不是失败,你的生命和尊严,值得被认真对待。
而如果你身边有人疑似遭遇家暴,请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一句“你还好吗?”“需要我陪你报警吗?”,可能就是别人人生的转折点。
法律从不缺席,只是有时来得稍晚,但只要你愿意站出来,光就会照进来。
别再问“怎么办”了,现在就开始行动吧。
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明明深爱着一个人,却在某个深夜被推搡、辱骂,甚至被打得不敢出声?你以为“他只是情绪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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