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还是不给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还是不给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给付义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将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以迫使其履行义务。
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终结,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后,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措施及条件详解
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同时,强制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并接到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2.执行工作应以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为根据,这些法律文书包括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
3.清偿顺序和执行收费也是强制执行的重要条件。
清偿顺序按照法定顺序进行,而执行费用则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
三、强制执行具体流程与收费
公平法务提醒,强制执行的流程包括权利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执行立案并录入法院办案系统、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等步骤。
1.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或制定执行方案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等。
2.关于执行收费,强制执行是需要收取费用的,这些费用被称为执行费。执行费按照诉讼费的标准收取,申请强制执行之前,法院不会向申请人收费,等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要付费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