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怎么算?受伤后到底能赔多少?一文讲透赔偿标准!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小心被车撞了,住院躺了半个月,医生说得多吃点有营养的补身体,结果保险公司一句“我们只赔医疗费”,就把你打发了?或者家里老人摔伤做手术,后续康复期需要调养,家属一边掏钱买蛋白...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走路被电动车撞了一下,去医院躺了几天,医生说要补充营养,可等到索赔的时候,对方一句“没骨折,哪来的营养费”,直接给你打回原形?或者明明住院半个月,结果保险公司只赔几百块营养费,心里直犯嘀咕:这钱是怎么算出来的?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个常常被忽略、却又实实在在影响赔偿金额的“营养费”到底该怎么算。
很多人以为营养费是“人情味”的补偿,想给就给,不想给就算了,错!大错特错。
在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中,营养费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项目之一,和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一样,属于受害人应得的合理赔偿,只要因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损,治疗或康复期间确需加强营养支持,就有权主张这笔费用。
关键在于两个字:必要性和合理性。
也就是说,不是你想吃燕窝就赔燕窝,但如果你确实因为伤情需要补充蛋白质、维生素,促进伤口愈合或恢复体能,那就必须赔。
别再听信“一天50块是惯例”这种模糊说法了,真正靠谱的计算方式,得看三点:
有没有医生写的“建议加强营养”?这是主张营养费的第一步,没有医嘱,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住院或门诊时一定要主动问医生:“我这伤要不要注意饮食调理?”让医生把这句话写进病历或诊断证明里。
营养期不是你想多久就多久,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参考《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这个专业标准。
举个例子:
这些天数不是拍脑袋定的,而是结合临床经验形成的行业共识。
每天给多少钱?全国没有统一价,但通常参考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的“食品烟酒类”支出,再结合伤情适当调整。
如果伤情特别严重,比如大面积烧伤、重大手术后,法院也可能酌情提高标准。
老张骑电动车被一辆左转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右腿胫骨骨折,住院22天,花了五万多医疗费,出院后,他找保险公司理赔,对方一口答应赔医疗费、护理费,但拒绝支付营养费,理由是:“没写需要加强营养。”
老张懵了:“我天天喝骨头汤,不吃营养吃什么?”
后来他找到律师,律师翻看病历发现——果然,医生写了“注意休息,定期复查”,但唯独漏了“加强营养”四个字。
律师立刻联系医院,补开了一份诊疗建议,明确注明“骨折恢复期需补充钙质及蛋白质,建议加强营养支持”,凭着这份补证材料,最终法院支持了90天营养期,按80元/天计算,共获赔7200元。
更关键的是,这份证据还增强了整体赔偿诉求的可信度,连带着误工费、精神抚慰金也都顺利拿到。
你看,一条医嘱,差的不只是几千块,更是整个赔偿链条的突破口。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划重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这意味着,医嘱是硬通货,没它,难维权。
营养费看似不起眼,但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它是一块“压舱石”,它不仅代表经济补偿,更体现了对受害人身体恢复过程的尊重。
作为普通人,你要记住三句话: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不说,法院不会主动判;你不要,对方绝不会主动给。
营养费,不该是被忽视的“零头”,而应是你应得的尊严补偿。
下次受伤,记得——
身体要养好,赔偿也一分都不能少。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走路被电动车撞了一下,去医院躺了几天,医生说要补充营养,可等到索赔的时候,对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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