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一、最新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通常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般来说,若医疗机构出具需加强营养的明确意见,法院会将其作为认定营养费的重要依据。实...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小心被车撞了,住院躺了半个月,医生说得多吃点有营养的补身体,结果保险公司一句“我们只赔医疗费”,就把你打发了?或者家里老人摔伤做手术,后续康复期需要调养,家属一边掏钱买蛋白粉、海参,一边心里犯嘀咕:这些花的钱,法律上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一个很多人搞不明白但又实实在在影响赔偿的大问题:营养费到底怎么算?它是不是“虚头巴脑”的费用?谁说了算?凭什么赔?
先明确一点:营养费是人身损害赔偿里的法定项目之一,不是可有可无的“人情费”,只要因他人侵权造成你身体伤害,比如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医疗事故、工伤等等,导致你需要额外补充营养来恢复健康,这部分合理支出,法律支持你主张。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才是正经赔偿,营养费像个“边角料”,其实不然,想想看,骨折的人要不要补钙?术后病人要不要补充蛋白质?孩子脑震荡恢复期需不需要加强饮食调理?这些都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医学上的必要支持。
关键不在于“要不要赔”,而在于:怎么证明你需要?赔多少才合理?
法律不会让你随便写个数就赔,也不会让对方随便一句话就拒赔,营养费的认定,讲究“三有”原则: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光说自己“吃得贵”没用,必须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医生建议里明确写着:“建议加强营养支持”“注意高蛋白饮食”“需营养辅助恢复”等字样。
没有这句话?对不起,法院很可能不认。
举个例子:老张车祸肋骨骨折,住院10天,出院时医生在病历上写了一句“建议适当补充营养促进愈合”,这句话就成了他主张营养费的“通行证”。
轻微擦伤、软组织挫伤?一般很难支持营养费,但如果是骨折、颅脑损伤、重大手术、烧伤、孕妇受伤、儿童或老年人受伤等情况,法院通常会认为存在营养需求。
尤其是涉及恢复周期长、代谢消耗大、组织修复难的伤情,营养费更容易获得支持。
不是你说买燕窝就按燕窝的价格赔,法院会参考当地生活水平、伤情严重程度、治疗阶段等因素,给出一个“合理区间”。
目前司法实践中,营养费普遍按每天30元到10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看地区和案件情况。
计算天数一般依据住院天数,或结合医嘱、鉴定意见确定的“营养期”,比如鉴定机构出具《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里面写的“营养期60天”,那就按60天算。
真实案例还原:
王女士骑电动车被一辆左转未让行的小轿车撞倒,造成右腿胫骨骨折,住院22天,出院记录上清楚写着:“患者恢复期较长,建议加强营养摄入,促进骨痂形成。”
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对方只认医疗费和修车费,对营养费一口回绝:“没这项目。”王女士无奈起诉。
庭审中,律师提交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并申请了三期鉴定,鉴定意见为:营养期90日,法院最终判决:按每天50元标准,支持营养费4500元。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受害人因伤致残,恢复期间确需额外营养支持,医疗机构已有明确建议,应予支持。”
你看,这一碗“鸡汤”背后,其实是医学判断+法律依据+证据支撑的胜利。
别以为营养费是“潜规则”,它可是明明白白写进法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第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看到没?“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这就是你拿着病历本去主张权利的底气所在。
作为处理过上百起人身损害案件的律师,我想说一句实在话:很多受害人不是赔不到钱,而是根本不知道自己能赔什么。
营养费看起来不多,几千块而已,但它是你身体恢复的一部分成本,是你为健康付出的真实代价,放弃它,等于默认“伤可以白受”。
请记住这三点: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的每一餐营养,都值得被认真对待。
别让那碗本该补身子的汤,最后变成了咽下去的委屈。
温馨提示:本文适用于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如交通事故、打架等),若涉及工伤赔偿,营养费不在工伤保险赔付范围内,但可通过侵权第三人主张,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量身定制维权方案。
营养费怎么算?受伤后到底能赔多少?一文讲透赔偿标准!,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小心被车撞了,住院躺了半个月,医生说得多吃点有营养的补身体,结果保险公司一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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