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条怎么写才靠谱?写错一个字可能钱都拿不回来!
看中了一套房子,房东说“先交两万定金,留着房”,你二话不说转了账,对方随手打了个收条:“今收到张三人民币两万元整。”几个月后房子没买成,你想退定金,对方一句“这是订金不是定金”,直接把你晾在原地,这时...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房子挂出去半个月,看房的人寥寥无几;好不容易来了个租客,结果谈着谈着对方突然反悔,理由是“信息不实”?更惨的是,有些房东图省事随便写几句:“精装修小两居,拎包入住”,结果租客搬进来发现墙面发霉、水管漏水,二话不说直接起诉你虚假宣传,还要求退租赔钱。
别以为这只是小事,在租赁市场里,一条出租信息,就是一份潜在的法律承诺,写得好,能快速招到优质租客;写不好,轻则空置期拉长,重则惹上官司、赔钱丢房。
那到底该怎么写出租信息,才能既吸引人,又不踩坑呢?
咱们得明白一个核心逻辑:出租信息不是广告文案,而是合同前的重要沟通环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房东在发布房源时作出明确承诺(全新家电”“24小时热水”),而实际交付时无法兑现,租客有权主张违约,甚至解除合同。
写信息的第一原则是:真实、具体、可验证。
举个例子,与其写“交通便利”,不如写清楚“步行8分钟到地铁5号线xx站”;别说“家具齐全”,要列出来“配冰箱、空调、洗衣机、双人床、衣柜”;如果是老小区,别回避问题,可以坦诚写“建成于2005年,近期翻新厨房和卫生间”,反而显得真诚可信。
避免绝对化用语,像“绝对安静”“零噪音”“永不涨租”这种话,听着诱人,但一旦被打脸,就是铁证如山的违约证据,换成“临近主干道,晚间略有车流声,已安装隔音窗”是不是更稳妥?既说明了情况,也尽到了告知义务。
照片比文字更有说服力,但切记:不要P图过度,不要用网络图片,更不要拿样板间凑数,现在租客都很精,一看图就知道是不是“照骗”,建议拍三类照片:白天自然光下的全景、重点设施特写(如厨房灶台、卫生间淋浴)、以及楼道和小区环境,真实感,才是信任的起点。
别忘了加上一句关键提示:“具体以实地看房为准,欢迎预约看房。”这看似普通的一句,其实是法律上的“免责缓冲带”——它表明信息发布者并未替代现场确认,为后续可能的争议留出解释空间。
去年杭州有个案子特别典型,房东王某在某平台发布房源,写着“全新装修,品牌空调,独立阳台,随时入住”,租客李某看了信息后立马转账押金5000元,结果看房时发现所谓的“全新装修”只是刷了层白墙,空调是十年前的老机子,阳台被封改成储物间,李某认为构成欺诈,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并赔偿误工费。
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租客,理由很清晰:信息发布中的“全新”“品牌”属于明确承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构成虚假陈述,房东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哪怕合同没签,只要在缔约过程中存在误导,就要担责。
这个案子给所有房东敲响警钟:你以为只是“美化一下描述”,但在法律眼里,这就是“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主要适用于商品交易,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常引用其“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原则来判断租赁纠纷中的信息披露义务。
写出租信息,不是越夸张越好,而是越精准、越透明、越负责任,越能赢得租客信任,降低后续风险,一句话能吸引人,也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真实,是最好的营销;诚信,是最强的保障。
别让一条草率的信息,毁掉你半年的租金收益,从今天起,认真对待每一个标点、每一张照片、每一句描述——因为你写的不只是房源,更是你作为房东的信用背书。
租房市场从来不缺房子,缺的是让人安心的房子,而这份安心,往往就藏在那条你花十分钟写完的出租信息里。
出租房屋信息怎么写才靠谱?写错一句可能赔掉半年租金!,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房子挂出去半个月,看房的人寥寥无几;好不容易来了个租客,结果谈着谈着对方突然反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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