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强制执行能拿回钱吗?要多久?
哎呀,说起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儿,真是能把咱劳动者的心给熬碎了!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结果碰上无良老板拖着不给,别提多闹心了,协商、投诉、仲裁……一圈下来,好不容易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以为总算能松口气,可要是对方还是耍赖不执行,那该咋办呢?这时候,“强制执行”就得闪亮登场了!咱就好好聊聊在山东,如果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强制执行这步棋到底该怎么走,能不能真把钱要回来!
咱山东的兄弟们姐妹们,谁要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那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咱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起早贪黑、汗珠子摔八瓣换来的,凭啥让他们白白占了便宜?我知道,很多人怕麻烦,或者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就想算了,但我跟你说,千万别!咱的合法权益,就得硬气一点去争取!
当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并且这个文书已经明确了老板该给你多少钱,可老板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是不给钱,这时候,你就该考虑走“强制执行”这条路了!
啥是强制执行呢?简单说,就是你自己要不回来钱,请求法院出面,用国家的强制力,帮你把钱从老板手里“拿”回来,这可是咱老百姓维权的最后一道,也是最有力度的一道防线!
在山东,申请拖欠工资的强制执行,具体咋操作呢?
- 先得有“通行证”——生效的法律文书:这是大前提!没有这个,法院可不会受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前面的仲裁、诉讼程序,咱得走完,并且拿到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 写份《强制执行申请书》:这个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帮忙写,里面得写清楚你(申请人)和老板(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你要申请执行的具体金额(就是判决书/调解书里确定的工资数,可能还有利息、迟延履行金啥的),以及最重要的——你知道的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有啥车、房子在哪儿、哪个银行有存款、哪个公司有股份等等,知道多少写多少,越详细越好!)。
- 准备好材料去法院立案:拿着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强制执行申请书》(一般要写好几份,看被告人数),然后去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山东,一般就是你之前打官司的那个法院。
- 法院受理,然后就看法院的了?法院立案后,会给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钱的老板或公司)发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让他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报告财产。
- 法院的“火眼金睛”——查财产:这是关键!法院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去查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如果你自己知道老板有啥隐藏的财产,一定要及时告诉执行法官,这能大大提高执行效率!
- 查到财产就好办了:如果查到老板有钱或者有值钱的东西,法院就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然后拍卖、变卖,最后把钱给你。
- 要是老板耍赖,啥财产都没有,或者藏起来了咋办?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执行难”问题,但也不是没办法!法院可以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限制他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甚至影响他孩子上学等等,还可以对他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如果他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可是要坐牢的!
所以说,在山东遇到拖欠工资,别灰心,强制执行是咱最后的“撒手锏”,虽然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有点波折,但只要咱有理有据,坚持不懈,大部分情况下还是能把血汗钱追回来的!
建议参考:
- 别拖!申请执行有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过了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所以拿到生效文书对方不履行,赶紧行动!
- “财产线索”是王道!法院不是神仙,不可能知道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你作为申请人,要积极主动地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比如他的工资卡卡号、偷偷买的房子在哪儿、开的哪个公司、车牌号多少等等,你提供的线索越准确,执行就越顺利。
- 多跟执行法官沟通:案子到了执行阶段,主动联系你的执行法官,了解案件进展,及时提供新的线索,配合法院的工作。
- 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如果觉得整个流程太复杂,或者老板比较狡猾,自己搞不定,可以考虑委托咱们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律师在调查财产线索、与法院沟通方面,还是有经验和优势的。
- 保持耐心和信心: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在对方确实没什么财产的情况下,但咱不能轻易放弃,积极配合法院,总会有希望的。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规定》所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小编总结:
在山东遭遇拖欠工资,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说明咱已经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自己的权益。强制执行不是“纸上谈兵”,它是有国家强制力做后盾的,虽然过程可能会遇到各种“拦路虎”,但只要咱们准备充分、积极配合法院、不轻易放弃,大部分合法的工资债权是能够得到清偿的。
咱劳动者的每一分钱都来之不易,维权路上,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法律是咱最坚实的后盾,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血汗钱,不再为“薪”烦恼!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随时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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