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强制执行能帮你讨回血汗钱吗?
说起这拖欠工资,真是能把人肺气炸,咱们在成都打工的兄弟姐妹们,谁没遇到过或者听说过老板找各种理由拖着工资不发的?什么“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还没回款”,听着都头大,一开始可能还抱有幻想,觉得老板会“良心发现”,结果一等再等,工资没等来,等来的可能是老板的“失联”或者公司的“人去楼空”。
这时候,很多人可能就慌了神:“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我的血汗钱就这么打水漂了?”别急,千万别这么想!咱们国家的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如果协商、调解都不管用,劳动仲裁也出了裁决书,老板还是耍赖不还钱,那咱们最后的“杀手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该登场了!
那啥是“强制执行”呢?说白了,就是你手里已经拿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老板还是不听话,不按上面写的给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出面,用国家的强制力,逼着老板把钱给你,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法院的手段可多着呢!
在成都,啥时候才能用这个“强制执行”呢?
可不是说老板一拖欠工资你就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哈,那不行,得按规矩来,你得先经过这两步:
- 劳动仲裁:跟老板协商不成,你得先去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都各区都有)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仲裁委裁决下来,如果老板不服,他可能会去法院起诉。
- 法院诉讼(如果需要的话):如果老板起诉了,那咱们就得应诉,经过法院的一审、甚至二审,最终拿到一份生效的判决书,如果仲裁裁决下来后,老板没在法定时间内起诉,那仲裁裁决书也就直接生效了。
只有拿到了这份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你才有资格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千万记住,这一步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少了它,法院可不会受理你的强制执行申请哦!
在成都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要咋操作呢?
简单说一下流程,让大伙儿心里有个谱:
- 准备材料:你得带着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等)、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然后去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在成都,一般就是作出判决或裁决的法院,或者老板(公司)财产所在地的法院。
- 法院立案:法院收到你的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立案,现在法院办事效率也在提高,成都这边一般都比较规范。
- 执行法官出马:立案后,就会有专门的执行法官负责你的案子,执行法官会依法向老板(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要求他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情况。
- 查财产,强执行:如果老板(公司)还是不配合,执行法官就会动用国家强制力了!查询、冻结、划拨老板(公司)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老板(公司)的房产、车子、设备等值钱的东西;如果老板是个人,还可能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甚至影响他的子女上学(特定情况),情节严重的,老板还可能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执行就一定能拿到钱吗?
这是大伙儿最关心的问题,说实话,这个还真不一定,得看老板(公司)到底有没有钱,或者说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老板(公司)确实是个“空壳子”,名下啥财产都没有,那执行起来就会比较困难,可能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并不代表你的钱就彻底要不回来了!只要发现老板(公司)有了新的财产线索,你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个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没有时间限制!
一旦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千万别自认倒霉,也别被老板的“哭穷”或者“威胁”吓倒。拿起法律武器,一步步走程序,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你的血汗钱才有最大的可能被追回来!
建议参考:
- 尽早行动,别拖过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过了时效,再想维权就难了!
- 证据!证据!证据!不管是协商、仲裁还是诉讼、执行,手上有充足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都至关重要。
- 了解老板(公司)财产线索: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你能向法院提供老板(公司)的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等财产线索,会大大提高执行效率,平时多留个心眼,也许能帮上大忙。
- 积极配合执行法官:执行过程中,要和执行法官保持沟通,及时提供你了解到的新情况、新线索。
- 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法律程序有时候比较复杂,如果你觉得自己搞不定,或者案件情况比较特殊,建议尽早咨询并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能帮你梳理流程、准备材料、调查财产,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成都,也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和法律援助资源可以利用。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小编总结:
在成都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强制执行”绝对是咱们劳动者维权的有力保障,但它不是第一步,而是最后一道防线,需要前面的法律程序作为铺垫,从发现欠薪的那一刻起,就要有意识地收集证据,及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
别让你的血汗钱白白打了水漂,也别让无良老板逍遥法外,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积极行动起来,才是拿回属于自己工资的正道,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你身边也有遇到类似困扰的人,不妨把这些信息转发给他,有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随时找我聊聊,咱们下期再见!
成都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强制执行能帮你讨回血汗钱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