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法院强制执行现场到底是啥样?农民工的血汗钱能拿回来吗?
说起拖欠工资,那真是能把打工的兄弟们给急死、气死!辛辛苦苦忙活大半年,就盼着发工资养家糊口呢,结果遇上黑心老板,左拖右拖就是不给,你说去劳动局投诉吧,有时候老板还是耍赖;去法院起诉吧,赢了官司老板照样转移财产玩失踪,这时候,咱们农民工兄弟最后的指望,可能就是法院的强制执行了!咱就来聊聊这拖欠工资被强制执行的现场,到底是个啥情况,是不是真能把咱们的血汗钱给追回来。
我还记得前些年跟过一个案子,是给一群建筑工人讨薪,老板姓王,工程早就结束了,可工资就是拖着不给,工人们家里等着钱交学费、看病的都有,后来官司打赢了,老王还是那句话:“没钱!” 工人们没办法,只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那天,天刚蒙蒙亮,法院的执行法官就带着法警,还有我们律师,直奔老王的公司,到了门口,好家伙,大门紧闭,法官先是敲门,里面没人应,后来联系了物业,才知道老王最近几天都没露面,但公司里还有几个留守的员工,法警出示了搜查令,物业帮忙开了门。
一进去,老王的办公室锁着,法警直接就给打开了,里面倒是挺气派,但一看就没怎么办公,文件散落一地,电脑也不见了,老王这是早有准备啊,想玩“人去楼空”?我们心里都咯噔一下。
这时候,法官让法警开始对公司的财物进行清点、登记,主要是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比如办公设备、车辆什么的,执行法官已经通过法院系统,冻结了老王名下已知的银行账户,但里面余额少得可怜,显然是提前转移了。
就在大家有点沮丧的时候,一个眼尖的法警在老王办公桌一个不起眼的抽屉夹层里,发现了一张银行卡和一个账本!账本上密密麻麻记着一些收支,看起来像是“小金库”,法官立刻让人去银行查询这张卡的余额,结果发现里面居然有二十多万!这可真是峰回路转!
这时候,老王不知道从哪儿得到了消息,满头大汗地赶来了,一进门就开始哭穷,说自己多不容易,资金链多紧张,法官直接把银行卡和账本甩在他面前,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老王一看瞒不住了,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法官当场就严肃地告诉他:“王某,这些农民工的工资是他们的血汗钱,你拖欠不付,已经违反了法律,现在法院依法对你进行强制执行,如果你再敢隐瞒、转移财产,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听到“刑事责任”四个字,老王腿都软了,连忙点头哈腰,表示马上配合,立刻把钱转出来。
接下来的事情就顺利多了,在法官的监督下,老王通过那张“小金库”银行卡,现场把拖欠二十多个工人的工资,一共十八万多块钱,一笔一笔转到了法院指定的账户,再由法院统一发放给农民工兄弟们。
拿到钱的那一刻,好几个老师傅眼圈都红了,拉着法官的手一个劲儿地道谢,那个场面,说实话,挺让人动容的。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法律给他们的一个公道,一份尊严。
所以说,强制执行现场,有时候可能会遇到“老赖”的百般阻挠和花样躲避,但只要法院执行力度够强,方法得当,大部分情况下,农民工的血汗钱是能够追回来的。这个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需要时间和耐心。
给农民工兄弟的几点建议参考:
- 留好证据是前提:平时干活,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头的欠条、聊天记录等等,凡是能证明你在那儿干活、欠了你多少钱的证据,都要妥善保管好,这是你维权的“弹药”。
- 及时维权别拖延:一旦发现老板开始拖欠工资,就要提高警惕,先协商,协商不成赶紧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别等老板跑路了才想起维权,那就被动了。
- 相信法律走程序:拿到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如果老板还是不付钱,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别觉得打官司没用,这是你最后的法律保障。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申请执行后,要主动向法院提供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名下的车子、房子、银行账户、公司地址、经营状况等等,你提供的线索越具体,执行就越有效率。
- 保持理性和耐心:执行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遇到困难不要气馁,也不要采取过激行为,相信法院会依法办事,有问题多和执行法官沟通。
相关法条链接(供参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总结:
拖欠工资,不仅寒了劳动者的心,更是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强制执行”这四个字,可不是闹着玩的!它是国家法律赋予法院的权力,是保障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坚强防线。
作为农民工兄弟,咱们要懂法、用法,在遇到不公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那些心存侥幸、妄图拖欠工资的老板们,也该醒醒了,任何试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严惩!别等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贴到门上,才追悔莫及。
希望每一位辛勤付出的劳动者,都能按时足额拿到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让辛勤的汗水不白流!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法院强制执行现场到底是啥样?农民工的血汗钱能拿回来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