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不还,申请强制执行到底要不要我掏钱?

普法百科6天前7

原创文章内容:

说起拖欠工资这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发工资那点念想,结果老板一句“没钱”就给打发了,协商、投诉,好不容易走到劳动仲裁,甚至法院诉讼,拿到了胜诉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以为终于能松口气了吧?结果呢?老板还是那句话:“没钱,你能把我怎么样?”

这时候,咱们手上的判决书可不是一张废纸!咱们可以拿着它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可是咱们老百姓维权的最后一道有力保障,但问题来了,打官司已经费钱费力了,这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不会又要收一大笔费用啊?这笔钱谁来出?会不会又是咱们受害者自己掏腰包?

老板欠薪不还,申请强制执行到底要不要我掏钱?

这也是很多工友在维权路上犹豫的地方,怕钱没要回来,又搭进去不少,今天我就给大家交个底,把这个“强制执行收费”的事儿说明白。

大家放一百个心!根据咱们国家的相关规定,申请强制执行,不需要劳动者预先缴纳执行费!对,你没听错,是不需要你先掏钱的!

那这笔执行费到底谁来承担呢?这笔费用最终是由被执行人(也就是欠你工资的老板或公司)来承担的。法院会在执行到款项后,从执行回来的钱里面先把执行费扣掉,然后再把剩下的钱给你,如果老板实在是没钱,一分钱都执行不到,那这笔执行费也就没办法收了,你也不用因此再额外掏钱。

这一点,法律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充分考虑到了咱们被欠薪后的经济困境,不会让咱们因为掏不起执行费而放弃维权,千万不要因为担心“还要花钱”就放弃申请强制执行,那可就真的便宜了那些无良老板!

当然啦,这里说的“不收费”是指法院的强制执行申请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不会有其他费用呢?比如说,有些时候可能需要去查询老板的财产线索,或者如果老板的财产在外地,法院可能会产生一些差旅费,但这些费用,一般情况下也是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或者法院会从执行款中优先支付,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尽量节约成本。

核心思想就是:只要你拿到了生效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调解书等),对方不按期履行,你就大胆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不用你先垫,最终是老板买单!咱们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法院,提供你所知道的老板的财产线索,比如他有没有车、有没有房、有没有银行账户等等,这些线索能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建议参考:

  1. 及时申请: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常是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别错过了时效。
  2. 准备材料:申请时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模板,可以照着填)。
  3. 提供线索:尽可能向法院提供老板或公司的财产线索,比如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工作单位、经营场所等,越详细越好。
  4. 多跑法院:申请后,要多和执行法官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不要傻傻等着。
  5. 保持耐心:执行过程可能不会一帆风顺,尤其是如果老板确实没什么财产,可能会比较漫长,大家要有点耐心,但也不能轻易放弃。

相关法条: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上面两条规定就明确了,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即申请费),不需要申请人(也就是咱们劳动者)预交,而是在法院执行到款项之后,再从执行款中扣除,由被执行人(欠薪老板/公司)来承担。


小编总结:

工友们,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到底!从最初的协商,到劳动仲裁,再到法院诉讼,每一步都不容易,而强制执行,就是咱们拿回血汗钱的最后一道关卡,千万别因为担心“收费”而却步。

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预收你的费用,这笔钱最终是由欠你工资的人来掏。只要判决生效了,对方不还钱,就果断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积极提供线索,配合法院工作,相信法律会给咱们一个公道,帮咱们把辛苦钱一分不少地追回来!别让血汗白流,维权路上,咱们一起加油!

老板欠薪不还,申请强制执行到底要不要我掏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分享举报
老板欠薪不给,强制执行能拿到钱吗?流程怎么走?一文说清!
« 上一篇6天前
老板欠薪,强制执行都拿不到钱?别慌,律师给你支个招!
下一篇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