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后收到法院传票?别急,教你三招辨真假!
最近啊,后台总有朋友私信我,说自己网贷逾期了,突然收到短信、邮件,甚至微信上发来的“法院传票”、“开庭通知”,有的还带着红色的公章,看着特吓人,一下子就慌了神,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香,琢磨着自己是不是...
“叮!”手机一响,您拿起来一瞅,好家伙!一条短信赫然写着:“【某某法院】某某某,你因涉嫌网贷诈骗,现已被立案起诉,择日开庭审理,若缺席将强制执行,冻结你名下所有资产!详询XXX”。
得,就这短信,是不是一下子就让您心提到嗓子眼了?头“嗡”的一下,手脚冰凉,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啥时候欠的网贷?”“要被抓了?”“房子车子要没了?”各种念头噌噌往外冒。
您先稳住!先深呼吸!收到这种短信,先别自己吓自己,这种事儿,咱见多了!它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某些不法分子或者不规范的催收公司玩的“套路”,咱就掰开揉碎了,聊聊收到这种短信,到底该咋办!
第一招:火眼金睛辨“李逵”还是“李鬼”
真的法院通知,和假的催收/诈骗短信,差别老大了去了:
第二招:如果是真的被起诉了,咱也不怕!
万一,我是说万一,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了,确实是因为网贷纠纷被起诉了,那也别慌,这不是世界末日。
第三招:如果是假的,果断拉黑加举报!
经过核实,确定是诈骗短信或者恶意催收短信,那咱就硬气一点: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小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前两年手头紧,在一个小网贷平台借了5000块,后来因为利息太高还不上,就把APP删了,电话也换了,前阵子,他收到一条短信,说他欠网贷1万5(利滚利加上各种罚息),已经被起诉,要冻结他银行卡,还要抓他去坐牢,让他赶紧联系一个王经理处理,老王吓得不轻,差点就按短信里的电话打过去了。
还好,老王的儿子是个大学生,比较懂行,赶紧拦住他,儿子先上网查了短信里提到的“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官方电话,打过去一问,法院说根本没有老王这个案子,也没有什么“王经理”,然后又去查了那个网贷平台,发现早就被列入非法放贷名单了,这才确定,老王收到的是一条典型的诈骗+恶意催收短信,父子俩把号码拉黑,还顺手举报了,老王这才松了一口气。
所以您看,遇到事儿千万别慌,一慌就容易出错,多核实,多想想,或者问问懂行的人,就能避免很多麻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律师总结
所以啊,各位朋友,收到“欠网贷被起诉”的短信,记住我的三句话:
最后再啰嗦一句,网贷有风险,借款需谨慎,真要借钱,咱就找正规平台,看清条款,量力而行,万一真还不上了,也别躲,主动跟平台沟通,看看能不能协商还款,别等到收到这种真假难辨的短信,自己吓自己一跳。
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您!有啥法律问题,随时找我这个老律师聊聊!
“叮!”手机一响,您拿起来一瞅,好家伙!一条短信赫然写着:“【某某法院】某某某,你因涉嫌网贷诈骗,现已被立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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