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打工挣钱,谁不是指望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还房贷车贷呢?可偏偏就有些老板,把拖欠工资当成了家常便饭。工资一拖再拖,老板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简直能把人逼疯!
这种时候,很多老铁实在扛不住了,心想:“算了,这破班我不上了还不行吗?”于是一气之下就走人了,但走归走,心里那个憋屈啊!我是因为你欠我工资才走的,这能白走吗?我能不能要点补偿?
答案是:能!必须能!而且不光是欠你的工资要一分不少地拿回来,你还可能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
这可不是我瞎说,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咱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获得劳动报酬是天经地义的权利,老板拖欠工资,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当老板把工资搞得“遥遥无期”,咱们劳动者实在没办法正常生活,不得不提出离职,这在法律上叫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你想想,不是咱们不想干,是老板先“不仁”,咱们才“不义”的(咱们是依法“不义”),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老板是需要给咱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那这个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简单说,就是你在这家公司干了多少年,就按多少年算。每满一年,老板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个“月工资”,一般是指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老铁们,如果你们也遇到了被拖欠工资的糟心事,千万别傻乎乎地直接走人就完事了。“被迫离职”不是任性,是有法律撑腰的!关键是你得留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老板承认欠薪的聊天记录、你催讨工资的证据,还有最重要的——一份写清楚“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本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辞职报告(最好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并保留好送达证据)。
别觉得这麻烦,这都是为了咱们自己的血汗钱!咱们是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是在无理取闹。
建议参考:
- 保留证据是王道:从一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留与工作、工资相关的所有证据,这是你维权的基石,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与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只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干过、干了多久、约定工资多少、以及公司欠你工资的事实,都有用!
- “被迫离职”理由要写对:辞职报告里一定要明确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才离职的,千万别写“个人原因”,否则经济补偿金可能就泡汤了!
- 先协商,后投诉/仲裁:离职后,可以先尝试跟公司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就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别担心花钱。
- 时效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别拖太久,过了时效可能就麻烦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拖欠工资后“被迫离职”,绝对不是吃哑巴亏的事儿!咱们劳动者要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不仅要把欠咱们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补上,还得额外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
关键在于,你要保留好证据,并且在离职时明确指出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才走人的。别再傻傻地以为“我走了就完事了”,属于咱们的权益,一定要勇敢去争取!必要的时候,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律的帮助,咱们劳动者挣的都是血汗钱,不能白白被欺负了!
说起打工挣钱,谁不是指望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还房贷车贷呢?可偏偏就有些老板,把拖欠工资当成了家常便饭。工资一拖再拖,老板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简直能把人逼疯!,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