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离职书这样写!
最近有位朋友跟我吐槽,说老板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问我该怎么办,说实话,辛辛苦苦干活,到头来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心里肯定堵得慌,这种时候,很多人可能会想,大不了不干了,辞职走人!但你知道吗?如果是因为...
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上了糟心事——老板拖欠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想辞职又怕一分钱拿不到,不辞职吧,这活儿干得憋屈又没钱,就有人问了:“律师,我这种情况,要是‘被迫离职’,能跟公司要补偿吗?”
咱就好好聊聊这个“被迫离职”的事儿。

咱得明白,啥叫“被迫离职”?不是说老板欠你工资,你一生气摔门走了就算“被迫离职”哈。这在法律上是有讲究的,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做了一些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儿,把劳动者“逼”得没办法了,不得不走,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拖欠工资,就是最常见的一种“逼”人走的情形。
那要是因为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了,能拿到啥好处不?答案是:能!而且是必须能!
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划重点,是“经济补偿”,不是随便说说的哦。
这个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是按照你在这个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有个关键中的关键,你可不能一声不吭就走了!你得明确告诉公司,你是因为他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才被迫离职的,这个“告诉”最好是书面形式,比如发一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一定要保留好证据,证明公司收到了这份通知,口头说的不算数,到时候公司不认账,你哭都没地方哭去。
那具体该怎么做呢?
老板欠薪是他不对,你有理有据,不用怕!但维权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按规矩来,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
被拖欠工资,心里肯定不好受,那种焦虑和无奈,小编非常理解,但请记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被迫离职”不是逃避,而是在用人单位严重侵害我们权益时的合法选择,并且我们有权因此获得应有的补偿。
如果你正在经历或者不幸遭遇了欠薪,别慌,别忍气吞声,按照上面说的步骤,一步一步来,收集好证据,发出书面通知,勇敢地去争取自己的血汗钱和合法补偿,必要的时候,一定要寻求法律帮助,咱们辛辛苦苦干活,就该拿到应得的报酬,这是天经地义的!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有需要的你。
老板欠薪,我被迫离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说自己遇上了糟心事——老板拖欠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想辞职又怕一分钱拿不到,不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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