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薪又欠保,我的被迫离职书该咋写?
内容** 大伙儿好啊,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了好些年的律师,最近后台收到不少朋友的私信,都是吐槽老板不给力,工资拖着好几个月不发,社保也断了大半年,问我这种情况下不想干了,那个“被迫...
大伙儿辛辛苦苦上班,图啥?不就图个按时发工资,能养家糊口嘛!可偏偏有些公司,就是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就是不见钱到账,这时候,咱心里肯定堵得慌,不想干的心都有了,但别急着裸辞!如果你想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而走,并且还想拿到应有的补偿,那这个“被迫离职书”可就太关键了!
啥叫“被迫离职”呢?说白了,就是公司先犯了错,比如欠薪、不缴社保这些,把咱给“逼”走的,这跟咱们自己不想干了主动辞职,那可是两码事!主动辞职可能啥补偿都没有,但“被迫离职”,咱是有权利跟公司要经济补偿金的!

那这“被迫离职书”到底该咋写才管用呢?可不是随便写个“因公司欠薪,故本人离职”就完事儿的,这里面可有门道!
你得在离职书里写清楚这几点:
记住几个关键点:
如果你真的遇到了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在写这份“被迫离职书”之前,最好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拖欠工资确实让人糟心,但咱不能慌,更不能吃哑巴亏!一份写得好的“被迫离职书”,是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它不仅能帮咱要回拖欠的工资,还能依法拿到经济补偿,别小看这一纸文书,认真对待,写清楚、写明白、留好证据,才能让咱在维权路上更有底气!希望大伙儿都遇不到这种糟心事,但万一遇到了,也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
公司欠薪不给,我被迫离职的离职书该咋写?,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伙儿辛辛苦苦上班,图啥?不就图个按时发工资,能养家糊口嘛!可偏偏有些公司,就是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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