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拖欠想走?这份被迫离职告知书怎么写才管用?
唉,说起打工这事儿,最怕的就是遇上老板拖欠工资,活儿干了,钱没见着,心里那叫一个憋屈,有时候真是忍无可忍,不想干了,但就这么走了,好像又便宜了他们?别急,这时候一份“被迫离职告知书”就能派上大用场,老律师就跟大伙儿好好聊聊这个“护身符”,教你怎么写才不吃亏,怎么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啥是“被迫离职告知书”?
简单说,就是当老板严重侵害了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咱们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依法向老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这可不是咱们主动“辞职”哦,这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性质完全不一样!后者是可以跟老板要经济补偿的!
为啥要写这份告知书?
你想啊,口说无凭,万一你跟老板吵一架说“我不干了!”然后拍屁股走人,老板回头不认账,说你是“无故旷工”或者“主动离职”,那你想维权要工资、要补偿,可就麻烦了。书面形式是关键,这是证明你“被迫”离职的重要证据。
重点来了,这份告知书怎么写才管用呢?
- 给谁写?抬头肯定是你的用人单位全称,别写简称,免得认错对象。
- 我是谁?得写清楚你的大名、身份证号,在哪个部门、什么岗位,什么时候入职的,劳动合同啥时候到期(如果有的话)。
- 为啥走?这是核心中的核心!必须写清楚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拖欠工资),所以你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把“拖欠工资”这个事实写明白,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拖欠,一共拖欠了多少个月/多少金额的工资,越具体越好!
- 法律依据摆出来。可以提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类的(具体法条我后面给你列上),显得咱专业,也是告诉老板,咱这么做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瞎闹。
- 我的要求是啥?明确提出你希望公司在多少日内(比如3日内或5日内)结清拖欠你的工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 啥时候生效?一般可以写“本通知书自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 落款。你的亲笔签名,还有写这份通知书的日期。
- 留个心眼!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着,一份送给公司,送的时候,最好能让公司签收,或者用EMS邮寄(快递单上一定要写清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收件人是公司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物流信息,这都是证据!
告知书的大致模样(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具体调整):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
[公司全称]:
本人[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你的身份证号],系贵公司[你的部门]员工,担任[你的岗位]职务,于[入职日期]与贵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有合同,可写明合同期限)。
因贵公司自[起始月份]起至[结束月份或至今],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劳动报酬,累计拖欠工资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鉴于贵公司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故本人现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被迫向贵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后[X]日内,安排与本人办理工作交接,并结清拖欠本人的全部工资、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为本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本通知书自送达贵公司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告知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一些建议参考:
- 证据!证据!证据!这是我强调一万遍都不嫌多的,在写告知书之前,你手里一定要有能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考勤记录、与老板或HR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邮件等)、劳动合同等等,这些都是你日后维权的底气。
- 送达方式要稳妥。前面说了,能让公司签收最好,不行就邮寄,千万别口头说一声就完了。
- 别冲动,按程序来。写了告知书,不代表你马上就能拍屁股走人,最好还是等公司有明确回复,或者在你给的期限内办理好交接手续再离开,避免被公司抓住把柄说你旷工给公司造成损失。
- 协商不成,就仲裁。如果公司收到告知书后还是耍赖,不给钱,那你就得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总结:
遇上老板拖欠工资,咱们心里肯定不好受,但千万别慌,更别硬碰硬把事情搞僵。“被迫离职告知书”是咱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写清楚、写明白、留好证据是关键。咱们是有理有据地维权,不是无理取闹,如果自己搞不定,也可以多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他们能给你更具体的指导,希望大家都能顺利拿到自己的辛苦钱,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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