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普法百科1分钟前1

大伙儿好啊,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糟心但又可能遇上的事儿:如果公司老是拖着工资不发,咱们实在没办法了,不想干了,这种情况下“被迫”辞职,能跟公司要到补偿吗?这钱能不能拿到手,可不是拍脑袋说了算的,里面可有不少门道。

咱得明白一点,不是说公司欠工资,咱一拍屁股走人就能顺理成章拿到补偿,关键在于,你得是“被迫离职”,而不是“主动辞职”。这俩词儿听起来有点像,但法律上的后果可是天差地别,主动辞职,通常啥补偿都没有;但“被迫离职”,那就有可能让公司掏腰包了。

公司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

啥叫“被迫离职”呢?简单说,就是公司那边出了幺蛾子,比如老是拖欠工资,或者没给咱交社保,逼得咱实在没办法继续干下去了,这时候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叫“被迫离职”,这种情况下,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咱劳动者是有权向公司要经济补偿的。

重点来了!因为“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也是法律明确支持的。只要公司确实没按时足额给你发工资,你又有证据证明,那基本上就能站住脚。

那这补偿咋算呢?一般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得是应发工资哦,不是扣完社保个税那些的实发数,如果你的工资特别高,超过了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公司给补偿的时候,最多也就按三倍的标准来,而且年限也不能超过十二年。

具体咋操作呢?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好证据!啥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公司没发工资或者没足额发)、考勤记录(证明你在上班)、跟老板或者hr催工资的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甚至公司发的不发工资的通知啥的,有多少算多少,越全越好,这些都是你日后维权的底气。

第二步,书面通知公司“被迫离职”。别口头说说就算了,一定要白纸黑字写下来,并且明确写上理由是“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个通知书怎么给公司?最好是通过快递(比如EMS)寄到公司注册地址或者实际经营地址,收件人写公司全称或者法定代表人,快递单上一定要注明“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如果公司有内部邮箱或者OA系统,你也可以同时发一份电子版,但纸质版是王道。

第三步,协商和申请劳动仲裁。通知书送出去之后,你就可以跟公司谈补偿的事儿了,如果公司讲道理,那最好,双方协商一致解决,要是公司耍赖,不给补偿,那咱就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了,去你公司所在地或者你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信息,还有你之前收集的那些证据材料,仲裁委立案之后,会安排开庭,然后做出裁决。

被迫离职不是你违约,是公司先违法在先,所以你不用怕。只要证据确凿,流程走对,拿到应有的补偿是没问题的。


建议参考

  1. 别冲动裸辞!在没拿到应有的补偿或者没做好充分准备之前,尽量不要直接不去上班,除非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到让你无法忍受,先收集证据,再发通知。
  2. “被迫离职”的理由要写对!一定要在通知书里明确是因为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不要写“个人原因”或者含糊不清的理由,否则可能拿不到补偿。
  3. 协商不成,果断仲裁!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流程相对来说也不算太复杂,别因为怕麻烦就放弃自己的权利。
  4. 时效问题要注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要提出仲裁申请,别拖太久过了时效。
  5. 如果觉得复杂,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每个案子具体情况不一样,如果涉及金额比较大,或者公司那边比较难缠,找个律师帮你分析指导一下,能少走很多弯路。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自治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这种糟心事,咱劳动者不能忍气吞声,更不能稀里糊涂就“主动辞职”了,那样太亏!“被迫离职”是有讲究的,不是说走就走,关键在于抓住公司的违法事实(比如拖欠工资),固定好证据,然后依法、依规地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自己的诉求。

维权之路可能会有点波折,但只要咱占着理,手里有证据,就勇敢地去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济补偿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该拿的,一分都不能少!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也祝愿大家都能在一个按时发工资、尊重员工的好公司里工作!

公司欠工资,我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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