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按最低基数交社保,真是为我好吗?
作为一名处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我常常遇到员工困惑又无奈地问我:“律师,公司说按最低基数交社保是为了帮我‘到手工资多一点’,这真的合法吗?对我到底有什么影响?”今天我想用最直白的方式,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公司为什么这么做?原因其实很现实——省钱,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工资越高,企业要承担的社保费用就越多,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会选择按当地社保缴费的最低基数来缴纳,而不是你的实际工资,这样一来,公司每个月能省下不少钱,而你的社保权益却在不知不觉中大幅缩水。
这看似是“双赢”(你到手钱多,公司支出少),实则是一个巨大的陷阱。这完全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损害的不仅是你的当下权益,更是你未来的生活质量。你的养老金、医疗保险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待遇乃至购房购车资格,统统都与你的社保缴费基数直接挂钩,公司为你少交的每一分钱,都是在透支你未来的抗风险能力。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实际月薪是1.5万元,但公司按5000元的最低基数为你缴纳养老保险,那么等你退休后,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会远低于按实际工资缴纳所能达到的水平,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也会变少,直接影响你平时的门诊和买药,万一需要申请生育津贴,你会发现到手的钱大打折扣,因为津贴数额是根据你的社保缴费基数来计算的。
公司这么做合法吗?答案毫无疑问:不合法!这绝非“行业惯例”或“为你好”,而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即构成违法。
给职场人的几点务实建议
如果你怀疑或发现公司未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可以这样做:
- 理性沟通,留存证据: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HR或负责人沟通,询问社保缴纳基数的确定依据,注意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这是证明你实际工资水平的最有力材料。
- 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如果沟通无效,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通常是社保中心或税务局)进行投诉和举报,这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径,相关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并可能处以罚款。
- 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如果情况复杂,或涉及金额较大,咨询专业劳动法律师是最好的选择,律师可以帮你规划最有利的维权策略。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来都不是“小题大做”。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小编总结
社保是你职业生涯的“压舱石”,绝不是可以随意打折的“赠品”,公司选择按最低基数缴纳,本质上是将经营成本转嫁给了员工的未来,是一种短视且违法的行为,到手工资多几百元的“甜头”,与未来可能损失的几万甚至几十万的社保待遇相比,完全是因小失大,希望每一位职场人都能清醒地认识到足额社保的重要性,敢于对“不足额缴纳”说不,坚决捍卫自己的长期利益。你的未来,值得全额的保障。
公司按最低基数交社保,真是为我好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