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俩月工资,我能炒了它吗?聊聊拖欠工资那点事儿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发工资那天能给家里添点补贴,或者给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可要是遇上公司拖欠工资,一欠就是俩月,那心里真是拔凉拔凉的,火都不打一处来!这时候,不少朋友就会琢磨:...
最近后台有不少朋友私信我,说公司绩效工资拖着不给,问我能不能以此为由不干了,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被迫离职”,这事儿啊,确实挺让人闹心的,辛辛苦苦干活,就盼着绩效能多拿点,结果公司来这么一手,换谁心里都不痛快。
那到底行不行呢?咱们得掰开揉碎了说。
绩效工资算不算工资?这是个关键点!很多公司会把绩效工资说得天花乱坠,又是激励又是奖金,但实际上,只要你的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有相关规定,并且你确实完成了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那这绩效工资就妥妥的是你工资的一部分,跟基本工资没差!公司不能把它当成可有可无的“额外赏赐”。
公司拖欠绩效工资,算不算“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合同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之一,这里的“劳动报酬”,就包含了咱们刚才说的、已经明确约定且你应得的绩效工资,如果公司确实拖欠了你的绩效工资,而且是“未及时”也“未足额”,那你是有权利“被迫离职”的!
这里有个“。你得有证据!空口无凭可不行,你得能证明:
这些证据都得好好收集和保存,将来万一走到仲裁或诉讼那一步,都是你的“弹药”。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公司拖欠绩效工资的情况,并且考虑“被迫离职”,我的建议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编总结:
公司拖欠绩效工资,员工是可以“被迫离职”的,前提是绩效工资确实是你应得的劳动报酬,并且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的行为。关键在于你要把相关的证据链条准备充分,并且在“被迫离职”时,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这样一来,不仅能顺利离职,还能依法向公司追讨拖欠的绩效工资和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如果真遇到这种糟心事,别慌,保留好证据,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欠绩效工资,我能炒了它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最近后台有不少朋友私信我,说公司绩效工资拖着不给,问我能不能以此为由不干了,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被迫离职”,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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