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是合法补偿还是变相裁员?打工人必须警惕的3大陷阱!

普法百科2秒前1

原创文章内容:

最近后台收到粉丝提问:“公司提出‘买断工龄’,一次性给钱让我走人,这到底合不合法?”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这个容易踩坑的“灰色操作”。

什么是“买断工龄”?

所谓“买断工龄”,通俗说就是企业用一笔钱“买断”员工过去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听起来是“拿钱走人”,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用它规避法定补偿责任,比如不交社保、不按N+1标准赔偿,甚至逼迫员工签自愿离职协议。

法律上根本没有“买断工龄”这个概念!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里压根没这词儿,它只是民间说法。合法的操作叫“经济补偿”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如果想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 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能强迫!);
  • 补偿标准≥法定N+1(工作N年赔N个月工资,未提前通知加1个月)。

如果公司说“买断工龄只赔基本工资”“不签协议就不给钱”,都是违法的!

打工人必知的3大陷阱

  • 陷阱1:偷换概念压价
    有的企业把“工龄补偿”按最低工资算,但法律要求按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
  • 陷阱2:逼签“自愿离职”
    一旦签字,你可能拿不到失业金,也无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
  • 陷阱3:逃避社保补缴
    工龄买断后,企业可能赖掉养老保险等历史缴费,直接影响退休金。

建议参考:

如果遇到公司提“买断工龄”,一定记住:

  1. 先录音或留存书面证据
  2. 对照法定标准算清该拿多少钱(参考下文法条);
  3. 打死不签“自愿离职”协议,必要时直接找劳动仲裁

相关法条:

  • 《劳动合同法》第36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社会保险法》第60条: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拒缴社会保险费。

小编总结:

“买断工龄”不是企业的免死金牌,而是打工人维权的高频雷区,核心就一句话:“钱给够、自愿签、社保清”,缺一不可!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别犹豫,带上证据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永远站在劳动者这边。

(注:本文案例均基于真实法律咨询改编,原创内容禁止洗稿搬运。)

买断工龄是合法补偿还是变相裁员?打工人必须警惕的3大陷阱!,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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