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律师教你维权3步走!
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在超市或便利店购物时,如果不小心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但很多人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甚至觉得“自认倒霉”算了,法律对消费者权益有明确规定,只要掌握正确方...
逛超市时,你是否曾因疏忽买到过期食品?回家发现后,是自认倒霉还是积极维权?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依法享有索赔权,商家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律师就教你如何高效维权,争取合理赔偿!
发现食品过期后,第一时间拍照或录像,保留购物小票、商品包装(尤其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证据完整,若已食用导致身体不适,还应保存就医记录和医药费单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可要求商家“退一赔十”,即退还货款并额外赔偿商品价格的十倍;若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计算。
若商家拒绝赔偿,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小额诉讼(1万元以下)流程简便,无需请律师,自行提交证据即可。
案例回顾:
小王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瓶标价8元的饮料,饮用后腹泻,发现已过期3天,他保留小票和饮料瓶,向超市索赔,但对方只同意退款,小王遂投诉至市场监管局,最终超市被判“退一赔十”,因赔偿不足1000元,法院判决超市支付1008元(8元退款+1000元赔偿)。
律师点评:
此案典型适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商家销售过期食品属于“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销售”,消费者无需证明损害即可索赔。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最低500元。
买到过期食品,很多人嫌麻烦选择忍气吞声,但法律赋予了我们强有力的维权武器,记住三步走:留证据→谈赔偿→投诉/起诉,商家一旦被查实销售过期食品,轻则赔偿,重则面临行政处罚,作为消费者,合理维权不仅能保护自身权益,也能倒逼商家规范经营,共建安全的消费环境。
下次再遇类似情况,你会选择沉默还是依法索赔?
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律师教你维权三步走!,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买到过期食品,如何有效维权? 逛超市时,你是否曾因疏忽买到过期食品?回家发现后,是自认倒霉还是积极维权?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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