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想离职?这份被迫离职拖欠工资协议书能帮你!
嘿,朋友,是不是正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搞得你焦头烂额,甚至不想干了?我特理解那种憋屈劲儿,辛辛苦苦干活,结果血汗钱拿不到手,换谁谁不闹心啊!这时候,你可能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干脆辞职算了,但辞...
内容:**
咱们打工人出来混,图啥?不就图个踏实干活,按时拿钱嘛!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拖,问急了还说“公司困难,大家体谅一下”,体谅?谁体谅咱们房租、房贷、娃的奶粉钱啊?!
忍无可忍的时候,很多朋友会想:“算了,这破工作不干了!”但别急,就这么裸辞,你可就亏大了!根据咱们国家的劳动法,如果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被迫离职”,你不仅能要回欠你的工资,还能跟公司要一笔经济补偿金!
那怎么才算“被迫离职”呢?口头说“我不干了,因为你欠我钱”可不算数,这时候,一份“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申请表”(或者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派上大用场了,这可不是随便写写的辞职信,它是你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这份申请表,核心要点你得写明白:
划重点:写这个表,不是让你跟公司吵架的,是“通知”公司你的决定和理由,语气可以客气,但理由和诉求必须清晰、坚定。千万别写“个人原因”离职,那可就啥补偿都没了!
(二)建议参考: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小编总结:
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咱们打工人不能一味忍让,更不能不明不白地就走了。“被迫离职”是法律赋予咱们的权利,一份写得好的“拖欠工资被迫离职申请表”,就是咱们合法维权、索要欠薪和经济补偿的关键第一步。
保留好所有证据,理由写清楚,送达要留痕,必要时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咱们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理应得到尊重和及时支付,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祝你维权顺利,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老板欠薪想离职?这份被迫离职申请表助你拿补偿!,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内容:** 咱们打工人出来混,图啥?不就图个踏实干活,按时拿钱嘛!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工资一拖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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