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招聘20届不交社保,是行业潜规则还是赤裸裸的违法?
最近后台收到一条私信,一位刚毕业的护理专业小姑娘问我:“老师,我去应聘一家私立医院,面试官直接说‘20届的我们不交社保,但每月多补500块’,这操作合理吗?该不该去?”
这事儿可没这么简单,听起来像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但实际上,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不是“行业惯例”,而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哪怕你点头同意,哪怕单位给你补贴,哪怕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对不起,法律上,这依然站不住脚。
不交社保,看似“省钱”,实则“埋雷”
很多用人单位,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小型护理中心,会用“现金补贴”来代替社保缴纳,表面上,你到手工资多了几百块,好像赚了,但长远来看,损失的全是你自己的权益。
第一,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保障”瞬间归零。
比如你生病了,医保用不了,全部自费;工作时不小心跌倒扭伤,单位如果不认账,工伤理赔就没了着落;甚至未来买房、落户、子女入学,都可能因为社保断缴而受影响。
第二,所谓的“补贴”根本抵不过损失。
单位交社保的比例远高于个人,一旦它不交,虽然是“省了成本”,但未来你需要用保险时,会发现当初多拿的那几百块,根本覆盖不了任何风险。
第三,不交社保=否认劳动关系。
这是最可怕的一点,如果单位连社保都不给你交,很可能也不会签正式的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比如拖欠工资、无故辞退——你连证明自己在这儿工作过的证据都难找。
为什么用人单位敢这么操作?
有些单位赌的就是年轻人“不懂法+怕麻烦”。
他们觉得刚毕业的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看重眼前收入,不会深究社保的重要性,甚至有些会忽悠你说:“大家都是这样”“转正之后再交”。
但请注意: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就应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
不交社保≠灵活用工,而是违法用工。
〖建议参考〗
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问题,或者身边有同学朋友遇到类似情况,请务必:
明确拒绝“不交社保+现金补贴”的协议
不要接受任何替代社保的所谓“补贴”,这不仅是权益问题,更是法律底线。保留证据,适时维权
聊天记录、录用通知、工资条、工作照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一旦发生纠纷,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选择正规单位,长远看待职业发展
一家连法定义务都不履行的单位,不值得你托付职业生涯,护理行业本身工作强度大、风险高,社保是基本保障,绝不是“福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总结〗
护理招聘20届不交社保,不是“行规”,是违法。
作为一名护理人,你守护的是别人的健康,但请记得:也要守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被眼前的小利迷惑,社保是你职业路上的“安全垫”,没有它,一旦跌倒,代价可能远超想象。
文章说明:
本文由真实咨询案例启发撰写,旨在帮助护理从业者明晰法律权益,内容均为原创,拒绝任何形式的机构转载或洗稿,欢迎个人分享交流,如有具体纠纷,建议咨询执业律师并提供详细材料以获取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