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什么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招聘中,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旨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其适用范围有着明确界定。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被排除在外。这类单位在人事管理等诸多方面遵循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模式,其人员招聘等流程与普通事业单位有所不同,不适用本规定。
而对于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涵盖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事业单位。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适用该规定。比如学校招聘教师,医院招聘医生、护士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都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来进行公开招聘。这些专业技术人员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工作的核心力量,通过公开招聘能选拔出具有专业技能和知识的人才,保障事业单位专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招聘管理人员也适用本规定。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负责单位的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如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人事主管等岗位。通过公开招聘可以选拔出具备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的人员,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招聘工勤人员同样适用。工勤人员主要承担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等工作,例如司机、电工、保洁员等岗位。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聘,能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选拔出合适的工勤人员,为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提供后勤支持。总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聘不同岗位人员提供了规范和依据。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规定。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九条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