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时,能否选择不缴纳社保?专业律师来揭秘!
大家好,我是张律师,一名从业多年的资深律师,专攻劳动法和社会保障领域,咱们来聊聊一个很多职场人关心的话题:辞职时,社保该怎么处理?有些人可能偷偷想过,“我能不能干脆不交社保,省点钱?”或者“辞职了,社...
员工辞职时,培训费扣除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若未约定服务期等情况,一般不能随意扣除培训费。
一、有服务期约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里所说的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例如,公司送员工去国外进行为期三个月的专业技能培训,花费了培训课程费、差旅费等共计10万元,并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员工在服务2年后提出辞职,此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在这个例子中,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3年,那么员工应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为10万元×(3÷5) = 6万元。二、无服务期约定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即使为劳动者提供了培训,一般情况下也不能在员工辞职时扣除培训费。因为在没有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没有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行为。例如,公司组织了内部的短期业务培训,没有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员工辞职时,公司不能以参加了培训为由扣除其费用。三、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属于一般的职业培训或者是为了让员工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进行的必要培训,如入职培训等,无论是否约定服务期,通常也不能扣除培训费。因为这些培训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运营和发展而进行的,是员工入职后应有的权益和福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解析: 员工辞职时,培训费扣除需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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