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欠薪想辞职?这封被迫离职信怎么写才不吃亏?
唉,说起这工资被拖欠的事儿,真是能把人逼疯!辛辛苦苦上班,就盼着那点工资养家糊口,结果老板一拖再拖,承诺了一次又一次,就是不见钱到账,这时候,很多朋友就想:“算了,这破公司,老子不干了!” 但辞职可...
唉,说起这“被欠薪”,真是能把人逼疯!活儿没少干,工资却迟迟不到账,生活都成问题了,这班谁还上得下去?这时候,很多朋友会想:“我不干了!” 但辞职也有讲究,尤其是这种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不想干的,可不是简单一句“我辞职”就完事儿的,这叫“被迫离职”,这里面学问可大了去了,谈好了,你应得的一分都不能少!
那具体怎么跟HR谈呢?别慌,咱们一步一步来捋捋。
第一步:咱先把“弹药”备足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跟HR谈之前,你得把证据都准备好,不然空口白牙说“公司欠我钱”,HR一句“哦?有这事吗?我们查查”就能把你打发了。
第二步:想好怎么开口,怎么谈!见到HR,别一上来就拍桌子骂人,虽然咱占理,但心平气和才能把事儿办明白,也不能太软弱,得有底气。
开场:直接点明来意,但先陈述事实。你可以说:“X经理/HR,今天来找您,主要是想谈谈我的薪资问题,从X月份到现在,我的工资一直没有按时发放,已经拖欠了X个月/XX元了(拿出你的工资流水或记录),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了。”
核心诉求要明确:
谈判技巧:
第三步:谈完之后怎么办?
建议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编总结:
被欠薪确实闹心,但“被迫离职”不是一拍屁股走人那么简单。核心是抓住“公司拖欠工资”这个法定理由,有理有据地跟HR谈补偿。你的目标是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和应得的补偿,谈的时候,证据要拿得出手,法律要讲得明白,态度要坚定温和,如果HR不配合,劳动仲裁是你坚强的后盾,千万别稀里糊涂签了“主动离职申请”,那可就啥补偿都没了!祝你顺利拿回属于自己的钱!
被欠薪想辞职?跟HR谈被迫离职有技巧!,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唉,说起这“被欠薪”,真是能把人逼疯!活儿没少干,工资却迟迟不到账,生活都成问题了,这班谁还上得下去?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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