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让走怎么办?教你合法捍卫离职权利!
“明明提交了辞职信,公司却找各种理由不放人,甚至威胁扣工资、扣离职证明……”这样的职场困境并不少见,许多劳动者误以为“公司不同意就不能走”,法律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们就从法律角...
离职本是职场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遭遇公司“卡人”的情况——要么被领导以各种理由拖延,要么直接被拒绝办理离职手续,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办?如何合法合规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员工依法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公司无权强行阻止离职。
现实中常见的“卡人”手段包括:
这些行为是否合法?我们该如何应对?
案例: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2年,因个人发展提出离职,并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但公司以“项目未完成”为由拒绝批准,并威胁不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小王无奈,最终咨询律师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
启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书面通知是关键
无论是邮件、快递还是当面递交,一定要有书面记录,避免口头通知后被否认。
协商优先,仲裁兜底
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若公司仍不放人,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警惕“违约金”陷阱
除非公司提供专项培训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否则一般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工资、社保必须结清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工资、社保或离职证明,否则可依法追责。
离职是你的权利,不是公司的“施舍”。遇到不合理阻挠时,冷静应对,依法维权,才能顺利开启下一段职业旅程。
基于真实法律实践,如有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离职本是职场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遭遇公司“卡人”的情况——要么被领导以各种理由拖延,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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