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金融逾期1年,投资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少投资者向我咨询“德众金融逾期1年”的事情,语气里满是焦虑和无奈,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我深知这种金融逾期事件背后,不仅仅是资金的损失,更牵涉到信任崩塌和法律维权难题,我就用口语化的方式,和大家聊...
很多劳动者在提出辞职后,会遇到公司以“人手不足”“项目未完成”等理由拒绝批准离职申请,甚至扣留工资、拖延办理离职手续,面对这种情况,不少人心生焦虑:“公司不让我走,我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即可离职,无需公司同意,如果公司强行阻拦,可能构成违法。
案例:
小王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因个人发展需要提出辞职,并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公司以“项目未完成”为由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并威胁扣发工资,小王多次沟通无果,最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
劳动仲裁委认定,公司无权阻止小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立即办理离职手续,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启示: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辞职是你的权利,不是公司的“恩赐”。遇到不合理阻拦,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辞职不让走怎么办?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辞职不让走?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不容忽视 很多劳动者在提出辞职后,会遇到公司以“人手不足”“项目未完成”等理由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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