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还耍赖?强制执行这招到底有多狠?职工的血汗钱能顺利拿回来吗?企业又会面临啥后果?
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上班,图的就是按月拿到那份沉甸甸的工资,养家糊口,改善生活,可偏偏有些老板,揣着明白装糊涂,想尽办法拖欠职工工资,让大家的血汗钱打了水漂,遇上这种糟心事,很多工友可能会觉得无助又愤怒,别急,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如果老板拖欠工资,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后,对方还是拒不支付,那“强制执行”这把利剑就该出鞘了!它到底有多厉害,能给咱们职工带来啥希望,又会给耍赖的企业带来哪些“大麻烦”呢?
咱们得明白,“强制执行”不是凭空来的,职工要先跟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下来了,老板还是不当回事,拒不支付工资,那咱们职工就可以拿着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就好比,咱们已经把道理讲尽,把法律的“黄牌”亮过了,老板还是冥顽不灵,那法院就要亮“红牌”,采取强硬措施了!
法院一旦出手“强制执行”,会对企业和老板使出哪些“杀手锏”呢?
- “钱袋子”直接冻结划扣:法院会依法查询被执行企业(老板个人名下如果有责任也可能被执行)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一旦发现有钱,直接就给冻结了,然后划拨到咱们职工的账户上,这可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让老板想转移资金都难!
- “家当”被查封拍卖:如果企业账户上没钱,或者钱不够,法院还可以查封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产品、车辆等值钱的东西,这些东西经过评估、拍卖后,所得的钱款就会用来优先支付咱们职工的工资,想想看,老板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家当”被拉走拍卖,心里能不急吗?
- “老赖”身份曝光,寸步难行:如果老板或者企业负责人还是想方设法逃避执行,比如隐匿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状况,法院就会把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那可就麻烦大了!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甚至孩子都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这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滋味,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
- “拒不执行”可能面临牢狱之灾:这是最严重的后果!如果老板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并且情节严重,比如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就可能触犯《刑法》里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待他的可能是有期徒刑、拘役,还要并处罚金,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是真真切切的刑事责任!
所以啊,工友们,当咱们的工资被拖欠,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采取过激行为,要相信法律的力量,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投诉、仲裁到申请强制执行,每一步都有法律在为咱们撑腰。只要咱们手里有确凿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法院就能帮咱们把血汗钱追回来。
对于企业来说,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是法定的义务,也是企业诚信经营、留住人才的基本要求,别以为拖欠工资能占到便宜,一旦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不仅企业声誉受损,财产可能被查封拍卖,负责人还可能背上“老赖”名声,甚至面临牢狱之灾,那可真是得不偿失,“赔了夫人又折兵”!
建议参考:
给职工的建议:
- 及时维权,保存证据:一旦发现工资被拖欠,要第一时间与老板沟通,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友证言等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
- 法律途径,循序渐进: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若无法解决,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仲裁后老板仍不执行,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积极配合,提供线索:在强制执行阶段,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如果知道老板或企业有其他财产线索,比如隐藏的账户、值钱的设备等,要及时提供给执行法官,帮助法院更快地执行到位。
给企业的建议:
- 诚信为本,按时发薪:职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 困难沟通,寻求出路:如果企业确实遇到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发薪,应主动与职工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共同协商解决方案,比如制定还款计划等,而不是一味逃避或拖延。
- 正视法律,主动履行:一旦劳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要积极主动履行支付义务,避免走到强制执行这一步,否则不仅会增加企业成本,更会严重损害企业信誉。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拖欠职工工资被强制执行”这事儿,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咱们劳动者权益的坚定保护。对于职工而言,这是拿回自己血汗钱的有力保障;对于那些企图耍赖的企业和老板来说,这绝对是悬在头顶的一把利剑,切勿心存侥幸!咱们劳动者要学法、懂法、用法,遇到欠薪勇敢站出来维权,同时也奉劝各位企业主,经营不易,但诚信是金,按时发薪才能凝聚人心,企业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法律面前,任何试图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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