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同城骑手的社保之痛,是外包还是避责?

普法百科1个月前 (09-05)11

“天天风里来雨里去,单子一单一单地跑,怎么连个社保都看不到影子?”
这不禁让人疑惑:顺丰同城,到底为什么不给骑手交社保?

这个问题背后藏着一个常见的“操作”——很多平台企业,包括顺丰同城,往往采用“灵活用工”或“众包合作”模式,也就是说,你看到的骑手可能并不是顺丰的“正式员工”,而是被归类为“个体承揽”或“第三方外包”,一旦被划入这个范畴,企业就容易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避开缴纳社保的责任。

但这真的合法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并不完全依据一纸合同,而是要看实际用工的管理方式,如果平台仍对骑手进行派单管理、规定服务标准、实施奖惩制度,那实质上就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换句话说,哪怕合同上写的是“合作”,但只要平台对你进行了日常劳动管理,社保缴纳就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遗憾的是,目前很多企业仍在利用合同条款玩“法律擦边球”,把用工风险转嫁给了劳动者,骑手们没有社保,就意味着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一旦发生意外或劳动纠纷,维权之路将异常艰难。


建议参考:如果你是骑手,可以这样做

如果你正在或打算成为顺丰同城骑手,请务必重视你的社保权益:

  1. 保留一切劳动证据:订单记录、平台规则通知、工资发放截图、考勤要求等;
  2. 明确自身法律地位:不要轻信“你只是合作伙伴”的说法,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咨询;
  3. 主动沟通与投诉:若公司拒不缴纳,可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4. 联合其他骑手共同发声:集体维权往往比个人抗争更有效。

附:相关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不是企业的“可选项”,而是法律的“强制项”。
无论包装得多么“灵活”或“创新”,事实劳动关系永远是企业不可推脱的责任
顺丰同城作为行业头部企业,更应带头规范用工,而不是利用结构设计规避基本保障。

希望每一位努力奔跑的人,都不必在风雨中为保障问题而担忧。
法律的盾牌,理应守护每一个认真劳动的人。


原创声明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实务经验整理而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遇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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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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