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不交社保统筹吗?律师来给您说个明白
退休人员到底还需不需要交社保统筹?这事儿啊,好多老同志都迷糊,觉得自己退休了,是不是还得从养老金里抠出点钱来交社保?别急,作为一位干了多年法律工作的律师,我这就用大白话给您捋一捋,保证您听完就心里有数...
退休人员一般已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很难认定为工伤,但可按劳务关系处理,由雇主参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补偿。不过,若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且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标准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法院按劳动关系处理,但不包含已退休人员。
当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若未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是按照劳务关系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要根据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例如,若退休人员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受伤,可能需自行承担部分损失;若雇主存在管理不善等过错,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若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且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此时,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解析: 退休人员一般已不具备法定劳动者资格,很难认定为工伤,但可按劳务关系处理,由雇主参照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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