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合同为什么要查征信
签劳务合同查征信并非普遍要求,通常在特定情况下,企业为了评估风险、保障商业安全、了解员工诚信状况等原因才会进行征信查询。
在大多数普通的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不会查询劳动者的征信。但在某些特殊岗位或特定情形下,查征信有其必要性。
评估岗位风险:对于一些涉及到财务、金融、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企业需要确保员工有良好的信用状况。例如银行的信贷专员,他们在工作中会接触到大量的资金和客户敏感信息,如果该员工自身存在严重的信用问题,如欠款不还、恶意逾期等,那么他在工作中就有可能因为自身的财务压力而出现违规操作的风险,给企业和客户带来巨大损失。所以企业通过查询征信来筛选信用可靠的人员,降低岗位风险。
保障商业安全:当企业与员工存在商业合作或授权的情况下,良好的征信是保障商业安全的重要因素。比如企业的销售人员,他们可能会代表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处理款项等。如果销售人员信用不佳,可能会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私自挪用货款等。查询征信可以帮助企业提前了解员工的信用背景,减少商业风险。
了解员工诚信状况:征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一个人的诚信程度。一个按时履行债务、信用记录良好的人,通常在工作中也会更倾向于遵守规则和履行承诺。企业通过查询征信,能从侧面了解员工的诚信品质,判断其是否适合公司的文化和工作要求。不过,企业在查询员工征信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获得员工的授权,以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