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咋认定?单位不认又咋办?

普法百科35秒前1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高高兴兴回家,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或者因为工作生了病,那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工伤?单位要是不认,咱们又该怎么办呢?别慌,今天就给大伙儿掰扯清楚。

咱们得明白,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这可不是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咱们自己觉得是就是,得有法可依,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肯定算工伤,没跑!比如说,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零件划伤了手,这就是典型的工伤。

出了工伤咋认定?单位不认又咋办?

那要是加班的时候受伤了呢?也算!因为加班也是工作时间的延伸嘛,还有,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打扫机器准备开工,或者下班后收拾工具时不小心扭伤了腰,这也能算。

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咱们是商场保安,为了维持秩序被无理顾客打伤了,这也得算工伤。

还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些也都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

大家还得注意一种情况,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个“视同工伤”就意味着待遇上和工伤是一样的。

好了,知道了哪些算工伤,那万一真遇上了,该咋认定呢?这流程可得走对了。

第一步,赶紧就医并告知单位。受伤了第一时间肯定是去医院,保命要紧!要尽快告诉单位领导或者相关负责人,最好是书面形式,口头说的话记得留个证据,比如让同事作证,或者发个微信、短信啥的。

第二步,单位申请或个人申请。按照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划重点了啊!如果单位不给咱申请,或者单位压根儿没给咱交工伤保险,那咱们自己,或者咱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等过了时效,那可就麻烦了!

第三步,准备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可不是空口说白话,得有材料,一般需要啥呢?《工伤认定申请表》(这个社保局有模板)、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啥的,证明你跟单位有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个医院会开),如果是交通事故,还得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证明你是在工作中受的伤,材料越全越好。

第四步,等待认定结果。社保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认定为工伤,那恭喜你,接下来就可以走工伤待遇的流程了。

最让人头疼的问题来了:单位不认账,不给申请,甚至不承认劳动关系,咋办?

这时候,咱们劳动者可不能怂,也不能慌,咱们是有法律撑腰的!

  1. 收集证据是王道!前面说的那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等,有多少算多少,都得好好保存,就算单位不配合,这些都是咱们维权的“武器”。
  2. 自己去申请!记住那个1年的时效,自己直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填表、交材料,按流程走。
  3. 确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死不承认你是他的员工,那可能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拿到仲裁裁决书,再去申请工伤认定。
  4. 寻求帮助!如果自己搞不定,或者单位故意刁难,别犹豫,赶紧找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找个律师帮你,咱们劳动者有这个权利!

工伤认定,看似复杂,但只要咱们懂法、用法,按步骤来,就不怕单位耍赖,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合法权益更是咱们的底线,必须争取!


以案说法

案例:老王的“意外”工伤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工地上支模板的时候,不小心脚下一滑,从2米高的架子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出事之后,包工头赶紧把老王送医院了,但对于工伤赔偿的事儿却支支吾吾,说这是老王自己不小心,公司最多出点医药费,老王一听就急了,我这是在干活的时候受的伤,怎么就不算工伤了?

律师分析:在这个案例里,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干活的时候)、“工作场所”(工地上)、因“工作原因”(支模板时滑倒)受到的事故伤害,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工头以“自己不小心”为由推脱责任是站不住脚的,即使老王自身存在一定操作失误(如果确实有的话),只要不是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都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老王应该怎么做呢?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与包工头的聊天记录、工地上的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催促建筑公司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申请,老王自己要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准备好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老王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只要证据充分,工伤认定下来后,老王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这里给大家摘几条核心的: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律师总结

各位工友,工伤维权,听起来可能挺复杂,但其实核心就那么几点:

  1. 牢记“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是认定工伤的基石,特殊情况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2. 及时行动,别超时效:单位30天,个人1年,这个时间一定要记牢,过了时效再想维权就难了。
  3. 证据!证据!还是证据!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事故经过证明等等,平时多留个心眼,关键时刻能帮大忙。
  4. 单位不配合?自己来!别指望单位主动,尤其是那些想推卸责任的单位,法律赋予了咱们个人申请的权利,一定要用起来。
  5. 不懂就问,寻求帮助:社保部门、劳动监察、工会、律师,这些都是咱们可以求助的途径,别自己扛着,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咱们出来挣钱都不容易,身体是本钱,权利要维护,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家,祝大伙儿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遇到事儿别慌,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

出了工伤咋认定?单位不认又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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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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