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辽宁人,干活儿都是一把好手,踏实肯干!但话说回来,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在工作中,谁也不想出事儿,但万一真遇到点儿工伤的情况,咱可不能慌,更不能稀里糊涂的!咱就结合咱辽宁省的具体规定,好好说说这工伤认定和待遇的事儿,让咱心里都有个数,关键时候能用上!
啥叫工伤?简单说,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了职业病,但具体到啥情况算,啥情况不算,这里面可有讲究。

工伤了咋认定?——这些情况,一般都算!
咱先得明白,哪些“倒霉事儿”能被认定为工伤,根据咱《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再结合国家规定,大体有这么几种常见的: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直接的,比如在车间干活儿被机器碰了,在工地上摔了,都算。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收拾场地,这时候出事儿了,也算。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个得注意,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比如咱劝架、制止违规操作被人打了,这就算。
- 患职业病的:比如长期在粉尘大的环境工作得了尘肺病,这得是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里的才算。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领导派你出差办事儿,路上出了意外,或者人找不到了,也算。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大家问得比较多,重点是“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比如咱骑电动车上班,被闯红灯的汽车撞了,对方全责,那咱这就能算,但如果是咱自己闯红灯被撞了,那可能就不算了。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
除了这些“应当认定”的,还有些“视同工伤”的情况,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等。
那要是自己不小心,或者喝了酒、吸毒了出的事儿,那肯定不算工伤,这个咱得拎清楚。
认定工伤,得有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啥的,都得留好,一般是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咱办,咱自己或者咱的近亲属,在1年内也可以直接去申请,千万别错过了时间!
认定为工伤了,待遇咋算?——咱能拿到啥?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咱就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了,这待遇可不是一笔糊涂账,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包括这么几块:
医疗康复待遇:
-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
- 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咱辽宁有具体标准,根据咱省的规定来,一般是按天算。
- 交通、食宿费:如果因为伤情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这笔费用也能报,当然得符合标准。
- 辅助器具费:比如工伤导致截肢了,需要安假肢;眼睛看不见了,需要配助视器,这些符合规定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给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
-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超过12个月。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伤残待遇:
- 等工伤职工伤情稳定了,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评个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相对较轻。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管是几级伤残,都会有这笔钱,等级不同,钱数不一样,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十级伤残,咱辽宁的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伤残津贴:如果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就会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六级伤残,如果单位难以安排工作,也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工伤职工要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除了上面说的,还能拿到这两笔钱,具体标准咱辽宁省有明确规定,跟伤残等级和咱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比如十级伤残,咱辽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7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8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以最新规定为准)。
工亡待遇:
如果不幸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这几块数额都不小,尤其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笔钱对失去顶梁柱的家庭来说,是很大的慰藉。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例子,就说咱沈阳的老王吧,在一家机械厂上班,前阵子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飞溅的铁屑砸伤了眼睛,导致右眼视力严重下降。
- 第一步:申请工伤认定,老王所在的机械厂还算负责任,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就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老王的劳动合同、事故经过说明、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社保部门受理后,经过调查核实,认定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于是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老王属于工伤。
- 第二步:劳动能力鉴定,老王眼睛治疗得差不多了,但视力还是没恢复好,伤愈稳定后,他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委员会的专家们根据老王的伤情和恢复情况,最后鉴定老王的伤残等级为八级。
- 第三步:享受工伤待遇,因为单位给老王缴纳了工伤保险,
- 老王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符合规定的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
- 老王停工留薪期3个月,这3个月的工资,单位按照他受伤前的平均工资照常发给他了。
- 因为鉴定为八级伤残,老王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了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老王本人工资计算)。
- 后来老王觉得眼睛受伤后干原来的活儿有点吃力,想辞职回老家,他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咱辽宁省八级伤残的标准是11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单位领取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咱辽宁省八级伤残的标准是18个月的本人工资)。
这个例子就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工伤认定和待遇享受的过程,每个案子具体情况可能不一样,但大体的流程和原则是这样的。
法条链接
咱上面说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可依的,主要依据就是: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这是全国性的规定,大的框架都在这里。
- 《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16号):这就是咱辽宁省根据国家条例,结合咱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办法,里面对工伤认定、待遇标准(比如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月数、住院伙食补助标准等)都有更细致的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的范围,《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条就明确了“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就详细列出了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比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7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8个月,这些都是咱辽宁特有的具体数字。
大家如果想了解得更细致,可以上网搜搜这两个法规条文看看。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跟大家唠了这么多,核心就是想告诉咱辽宁的劳动者们:
- 工伤保险是咱劳动者的“保护伞”:单位给咱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单位没给交,万一发生工伤,那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就得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咱得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个保障。
- 工伤认定要及时、证据要留好:一旦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别拖着,赶紧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咱自己或家人一定要在1年内去申请,各种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医院的所有诊断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好,这是认定工伤的关键。
- 伤残鉴定是计算待遇的基础:伤情稳定后,别忘了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出来了,才能准确算出能拿多少补助金。
- 待遇项目要清楚,该拿的一分不能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些都是咱应得的,如果解除合同,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也别忘了要。
- 不懂就问,依法维权:工伤待遇的计算有时候比较复杂,涉及到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多个因素,如果单位不配合,或者对待遇有异议,咱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自己流血又流泪。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用不上这些知识最好!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多了解一点,心里就多一分底气,咱辽宁人,不仅要会干活,更要懂法、会维权!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大家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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