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到底怎么算?没上班也有赔偿?一文讲透你该拿多少钱!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走路被电动车撞了一下,对方说“人没事就行”,结果你躺了半个月不能上班;或者在工地干活时被掉落的建材砸伤,住院一个月,工资一分没着落,这时候你会不会问一句:“我这损失的时间和收入...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工伤这事儿,谁都不想摊上,但真遇上了,除了身体受苦,最让人揪心的就是“钱袋子”的问题,毕竟受伤了没法上班,一家老小还等着吃饭呢,很多朋友就问了:“王律师,我这工伤在家歇着,单位给不给钱啊?这误工费到底咋算的?” 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您唠唠清楚,让您心里有个谱。
咱们得明确一个概念,在工伤里头,咱们常说的“误工费”,在法律上它有个专业的名字,叫“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听着挺绕,其实意思就是:您因为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那段时间,单位得按照您受伤前的工资福利待遇给您发钱,不能少,也不能给您随便换个低标准。

那具体咋算呢?
看您工伤前的工资水平:
看您的停工留薪期有多长:
单位不给或者给少了怎么办?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李吧,小李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每月工资是6000块,有工资条为证,上个月,小李在工作中不小心被机器砸伤了腿,医生诊断需要住院治疗,并且建议出院后在家休养3个月,总共停工留薪期算下来是4个月。
这时候,机械厂就应该按照小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也就是每月6000块,给小李发这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总共是6000元/月 × 4个月 = 24000元,如果机械厂只给小李发最低工资,或者说按基本工资2000块发,那就是违法的,小李就可以拿着工伤认定书、医院的休假证明、工资条等证据,先跟厂里协商,协商不成再去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厂里补足差额。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律师总结
说到底,工伤期间的“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工伤待遇,目的是保障咱们工伤职工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工伤这事儿,谁都不想摊上,但真遇上了,除了身体受苦,最让人揪心的就是“钱袋子”的问题,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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