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到十级怎么赔偿?钱多久能拿到手?
一旦发生工伤,咱们第一步要做的肯定是赶紧治病,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等伤情稳定了,别忘了最重要的两件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俩是咱们后续索赔的“硬通货”,没有它们,一切都白搭,工伤认定是确认“这伤...
咱们先说说,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第一步该干啥?很多人可能一下子就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别慌,王律师告诉你,第一时间肯定是救人!赶紧到正规医院治疗,这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也是后续赔偿的基础,在就医的时候,一定要跟医生说清楚,这是“工伤”,相关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票据,都得妥善保管好,一张都不能丢,这些可都是重要的证据。
等伤情稳定一点了,接下来就该进入正题了——工伤赔偿的程序,这可不是拍脑袋就能解决的,得一步一步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一步:赶紧认定“是不是工伤”——工伤认定申请
这是整个赔偿程序的“敲门砖”,你得先证明你这伤是“工伤”。
第二步:看看“伤得有多重”——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下来,确认是工伤了,接下来就得看看这伤对劳动能力影响有多大,这直接关系到赔偿多少钱。
第三步:算算“该赔多少钱”——协商赔偿或走法律程序
鉴定结果出来,赔偿的“明码标价”就差不多了。
钱多久能拿到手?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快的话,单位积极配合,几个月就能搞定,慢的话,如果单位不配合,一路从认定、鉴定走到仲裁、诉讼,一两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关键在于程序走得顺不顺,单位配不配合。咱们自己也要积极主动,别等着。
以案说法:老王的工伤维权路
咱们来个例子,更直观,老王在一家装修公司干活,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有一天,他在工地安装吊灯时,脚手架突然松动,老王摔了下来,腿骨折了。
这个例子里,老王因为没合同没社保,多了一道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时间上长了点,但最终还是拿到了应得的赔偿,即便情况复杂,只要咱们方法对,坚持下去,是能维权成功的。
法条链接:关键时刻用得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以九级伤残为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律师总结:工伤维权,记住这几点
各位朋友,工伤赔偿确实是个系统工程,步骤多,耗时长,有时候还挺让人揪心,但王律师想告诉大家:
咱们先说说,一旦在工作中发生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第一步该干啥?很多人可能一下子就慌了神,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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